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01-0300-2021-00007
  • 发文机关: 城厢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03-31
  • 发文字号: 莆城政办〔2021〕15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莆城政办〔2021〕15号
时间:2021-04-15 20:3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城厢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莆田市城厢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2021〕70号)和《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莆自然资〔2021〕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重要意义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乡村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乡村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富裕的总要求。以生态宜居乡村规划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三、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集约节约。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格保护耕地。充分挖掘存量用地,加强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和土地复合利用,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保护乡土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

(二)分类指引,刚弹结合。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等,科学布置村庄各项建设,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以及不同规划内容和编制深度要求,注重乡村特色,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防止大拆大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对于规划时未能明确用地性质的地块,可通过用途“留白”和预留机动指标等方式,探索村庄规划“留白”机制。

(三)聚焦近期,保障实施。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导向,重点聚焦近期农民集中居住、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乡村振兴发展、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的实施,解决农民居住问题、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有序推进乡村品质和文化内涵的全面提升。

(四)开门规划,村民主体。坚持开门编规划,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坚持村民是主体,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2021〕70号)工作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完成18个村庄规划的编制,2022年完成19个村庄规划的编制,2023年完成余下1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从而实现全区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由区委书记担任主任,区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对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并能落地实施。

(二)强化部门职责。区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村庄规划编制的推进工作,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提供好各类国土资源调查等基础资料,组织开展区级技术审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特色产业;区发改局负责将乡村规划编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涉农资金,整合资源合理安排村庄建设项目投资;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经费。区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应急、环卫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对村庄规划编制提出可操作性、科学性的意见和建议。各乡镇是村庄规划的责任主体,必须提高对村庄规划编制的认识,在编制规划时注重结合各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一批主题鲜明、具有本村特色的村庄规划,致力于推进环境、空间、产业和公共服务相互支撑、城乡一体有机链接,有步骤地推进乡村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区财政局要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各乡镇要结合乡村振兴等相关预算,建立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机制。

(四)创新编制方式。鼓励多村联编,可以相邻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联合进行编制,统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搬迁安置等,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共享水平和利用效率。华亭镇已列入福建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示范名单,建议开展镇村联编,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自然资源局要联合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局,对全区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通报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村庄规划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考核内容。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汇交备案纳入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及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考核。

(六)强化跟踪服务。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应当具有相关规划编制资质,熟悉农村情况,建立规划实施跟踪服务制度,规划批复后两年内,编制单位应主动提供规划动态维护服务,做好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基础数据(比如三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农村地籍房屋调查)的更新等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和各镇街要加强规划监督、评估和检查,及时督促编制单位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工作。

 

附件:2021-2023年城厢区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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