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3101-1100-2017-00078
  • 发文机关: 城厢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12-19
  • 发文字号: 莆城政办〔2017〕132号
  • 标    题: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7-12-29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莆城政办〔2017〕132号
时间:2017-12-29 16:5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1月27日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6 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级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2 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 镇(街道)、园区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电力企业

2.5 重要电力用户

2.6 专家组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风险分析

3.1.1 自然灾害风险

3.1.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1.3 设备故障风险

3.1.4 外力破坏风险

 3.1.5 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3.1.6 用电安全风险

3.2 监测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3.3.2 预警行动

3.3.3 预警解除

3.4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指挥协调

4.2.1 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

4.3 响应措施

4.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4.3.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4.3.3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4.3.4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4.3.5 维护社会稳定

4.3.6 加强信息发布

4.3.7 组织事态评估

4.4 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5.2 事件调查

5.3 善后处置

5.4 恢复重建

5.4.1 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5.4.2 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5.4.3 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交通与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应急电源保障

6.6 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厢区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重点规范各相关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城厢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园区)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较大一般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 预案体系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应制定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内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

组织体系

2.1 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区电力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事项,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电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经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城区服务分中心和秀屿分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委宣传部、经信发改卫计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防火办局、商务局、文广局、安监局、地震办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城厢地区各发电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经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协调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或配合上级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

2委宣传部: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事件信息,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同时引导媒体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受理相关部门的“请示函”,依法依规处置属地内违法违规网络信息,收集整理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3发改:负责全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4卫计: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5公安局: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6民政局:牵头负责群众灾害救助和协调群众安置等事宜。

7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需级负担的必要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8国土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9住建局:负责协调城市正常供水、城市道路照明。

10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1区农业局防火办):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12局(防汛办):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统筹气象、水文等部门向电力部门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雨情、水情、风情等信息。

13商务局:及时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市场供应稳定。

14文广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15安监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16地震办:负责提供临震预报和地震实时监测等信息。

17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18区消防大队:负责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协助提供居民应急供水。

19)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协助制订并实施莆田市处置大面积停电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指导电力企业、重要用户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电力应急办;在电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等方案,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电网正常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负责全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经信确认。

20城厢区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电厂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从电网调度指挥,负责电厂运行管理及电力突发事件的报告和事故抢险工作,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调整发电出力和运行方式。

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电力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1)电力恢复组:由经信牵头,发改公安局、区农业局、局、安监局、地震办、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消防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2)新闻宣传组:由委宣传部牵头,发改经信公安局、文广局、安监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经信牵头,发改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局、商务局、文广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局牵头,发改民政局、商务局、区消防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1.2 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协调组织工作。电力应急办设在经信,由区经信局牵头联合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共同组建,国网莆田供电公司配合区经信局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区电力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组织编制、演练、修订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镇(街道)、园区、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

4.负责编制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

5.督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6.组织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负责组织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席会议;

8.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2 镇(街道)、园区组织指挥机构

镇(街道)、园区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镇(街道)、园区应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区电力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做好具体工作的衔接。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镇(街道)、园区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镇(街道)、园区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自备应急电源,储备相关物资,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6 专家组

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风险分析

可导致莆田市城厢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3.1.1 自然灾害风险

城厢地区暴雨、洪水、台风、干旱、雷电、山火、雨雾、地质、覆冰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3.1.3 设备故障风险

电网老旧设备仍占一定比例,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3.1.4 外力破坏风险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黑客攻击等外力破坏,均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

3.1.5 运维人员行为风险

电力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6 用电安全风险

部分用电单位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重视不够,部分单位电工不具备国家能监办的持证上岗资质或电工配置数量不符合能监办要求,存在供电电源达不到配置标准、保安电源缺少或保安电源不能启动等问题。

3.2 监测

气象、水、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电网企业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办和上级直管单位报告,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相关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办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镇(街道)、园区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 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立即向当地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办上级直管单位报告。事发地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办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电力应急指挥部和上级电力应急办报告。各级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区电力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区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宣传。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区电力应急指挥部立即按程序向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报告。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当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时,接受其领导、组织和指挥。事发镇(街道)、园区应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人民政府分别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应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指挥协调

4.2.1 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电力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召开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区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电力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分析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跨镇(街道)、园区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还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电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视情向政府及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提出支持请求。

4.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各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电力用户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3.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交通运输等部门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4.3.3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3.4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水务、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经信、商务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4.3.5 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镇(街道)、园区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3.6 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发生大面积电事件时,电力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信息通报至委宣传部,并积极配合宣传部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7 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镇(街道)、园区及时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Ⅰ级应急响应事件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配合上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处置评估,Ⅱ、Ⅲ级应急响应事件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开展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地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性质和产生后果,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要督促指导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减轻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发改局或事件发生地镇(街道)、园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4.1 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5.4.2 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5.4.3 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电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区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全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各镇(街道)、园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交通与运输保障

镇(街道)、园区及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国土局、气象局、地震办等要提供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添置,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区发改局要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积极向上争取规划布点若干个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区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区电力应急办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镇(街道)、园区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城厢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表


附件1

莆田市城厢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城厢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莆田市城厢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镇(街道)、园区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莆田市城厢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停电用户数达30%以上50%以下。

2.镇(街道)、园区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在40%以上60%以下,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70%以下;电网负荷在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城厢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表

单  位

值班电话

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委宣传部

2693221

新闻科

易振环

13959583040

区经信局

2693122

能源

曾秀钗

2520186

15880311915

区发改局

2687533

办公室

林国亮

13599499311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5262650

城区分中心

秀屿分中心

翁永忠

郭建东

13808589789

13607529228

卫计

2685618

基卫股

朱微清

6721020

15959436698

公安

2682500

交警

治安

彭楠

陈阳林

13860945086

13905940205

民政局

2691701

救灾救济

郑建军

2820868

15205903985

财政局

2678658

企业股

余建容

2661833

18959585002

国土

2694970

办公室

许国粦

13850250083

住建局

2693860

公用事业股

杨欣民

13706067126

 

交通运输局

2690412

运管所

林曦

2785090

13859888807

 

区农业

2670181

防火办

林建昌

13607083718

 

2686702

防汛办

张季芳

18959518811

 

商务局

2699758

市场流通股

陈剑彬

2501001

15805905881

 

文广局

2687033

办公室

何石军

13950745355

 

安监局

2656133

公共设施股

 李军锋

13799666777

 

地震

2629006

办公室

黄慧娟

13559389699

 

气象局

2625163

气象台

余佳佳

18850991231

 

区消防大队

2784559

中队长

陈志兴

152609343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