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莆田城厢”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269号机关办公楼503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800092,传真:0594—26934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实施新《条例》,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载体渠道,与时俱进、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公开职责。新《条例》施行后,我区立即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要求全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学习并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了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经办人,并以此作为统筹抓手,督促全区相关单位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做好信息发布,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2条,其中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条,区直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条。
2.优化政策解读,强化信息公开效果。围绕2019年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要求并做到“三同步”,要求起草部门精准解读政策性文件,落实“第一解读人”职责,确保法规文件与解读信息及时公开,尤其对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民生的问题及时收集,及时公开,及时回应,做到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在我区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方便人民群众查阅解读信息。2019年,共出台区级政策解读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责任感。对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区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区共受理58件依申请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发布。
2.落实责任,促进政府依申请公开科学化。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受理范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更加科学高效。对依申请事项严格审查,严把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反馈。
3.积极研判,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与办理水平。针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会同相关受理部门、法制部门、法律专家等研究讨论,通过多部门协同会商的方式集思广益,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一是从信息生成源头着手,梳理每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平台、公开类型、公开频率和更新方式。二是从公开栏目设置着手,进一步确认了各类信息的分类方式,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领域覆盖。三是从信息公开途径着手。以新《条例》为纲,严格按照市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传到位,确保文件公开度、规范性及时效性。
2.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保密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遵循由具体经办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并由保密审查人审查确认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的流程后方可予以公开,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3.严格时间节点,健全信息报送管理。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单位均确定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每月报送本单位当月的纸质信息和电子信息至区档案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档案馆,2019年我区继续对各镇(街道)及区直政府门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建设升级,围绕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及政策解读四大功能,对网站的内容进行重新组织,完善网站系统。同时,重新开发设计了面向Android移动客户端APP和手机版WAP网站,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目前平台实现全区7个镇(街道)和21个区直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分别建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大功能,实现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
2.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关停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直政府部门网站,规划统一平台建设,规范网站功能应用,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高度统一、资源共享、运行高效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区政府网站的“一站式”服务。统一和规范后台管理模式及信息栏目设置,在总体栏目的框架下,充分征求各镇(街道)、区直单位意见后,进行栏目调整和优化。2019年,根据我区机构改革要求,完成对相关涉及部门平台合并和数据迁移等工作,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流程。
3.规范后台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门的“保密审查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审核、网站建设管理、网站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统一制定信息编辑发布权限,加强网站公开信息二次审核制度,严格做到一事一审。全区信息公开部门后台登录均设置了U盾登录保护,切实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日常监督、年终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积极探索群众参与公正评价和有效监督的途径,促使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公开流程,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等信息,切实做到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区政务公开办、信息公开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面
1.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梳理信息,拓宽主动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规范完善,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将结果在绩效评估中予以运用,促使政务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2.有序推进决策及执行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的沟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决定程序,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与相关部门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且听取意见。我区围绕政府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时调解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均及时公开。在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风险政策公开以及其他涉及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细化财政信息,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公开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正当权益。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三张清单”公开工作,结合市级职权下放事项和机构改革调整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定期对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和清理,细化办事事项指南,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4.推进重要项目、财政信息公开。一是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做好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利益等产业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抓好财政资金公开。严格落实区政府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
5.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一是积极回应关切。强化互动交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办理政府网站“在线咨询”“12345”政府热线群众诉求,不断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增强回应效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评估研判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群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不断增强回应的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3
|
33
|
3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8
|
-27
|
432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2
|
71
|
53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87
|
-381
|
2914
|
|
行政强制
|
114
|
-8
|
2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4
|
2462718.3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1
|
2
|
0
|
2
|
0
|
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2
|
0
|
1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1
|
0
|
0
|
1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50
|
1
|
2
|
0
|
2
|
0
|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统一规范设置、优化内容功能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情况,我区将对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加紧与省、市平台的对接,加快推进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与指导有待进一步深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越来越大,相关难题尤其是征迁遗留问题亟需专业法律角度的研究与分析。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将继续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办理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满足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对与群众密切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比较单一,相关图文解读还不够生动活泼。针对上述情况,我区将努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并通俗易懂地解读好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