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5 1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以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城厢区统计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城厢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594-69246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府、区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其中:统计信息1条、工作情况1条、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 法规规章和规范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城厢区统计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区统计局积极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于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

(四)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统一信息发布格式及时更新公开月度、季度的统计分析等信息,确保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统计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做到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2、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认真梳理细化权力运行事项,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文件精神,每月在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重大决策、经济发展、行政权力以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的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切实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完善统计月度、季度的统计分析信息,让辖区内企业及市民全面了解我区经济发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局长亲自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并且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凡涉及统计部门管理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事项、办事程序、以及统计信息,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渠道单一、内容不丰富的问题;二是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的不够全面;三是涉及部分统计分析内容更新的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重点完善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把应公开、能公开、可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及时公开,及时调整公开的栏目和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统计局

               2021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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