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5 1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和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同时结合财政具体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2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887933;传真:0594-26879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现将区财政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政策法规信息2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工作情况信息10条,资金监管信息7条,扶贫资金信息37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调整充实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包括信息收集汇总及上传公开发布和月、季度统计材料移交等;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按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同时,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审查、意识形态审查力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莆城财〔2020〕8号)规范文件,通过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业务工作会议,加强对各预算部门公开业务的指导,进一步提高部门对预决算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并落实预算主管部门的公开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相关工作,确保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善。二是督促区直各相关部门每月15日前在“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模块公开三公经费。三是推进重要工作情况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及时对本年度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情况、资金监管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四是推进扶贫资金公开。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载体,加大对扶贫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保障方面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五是强化财政政策解读。转发公开《关于调整莆城财2016〕193号差旅费补助标准部分条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解读》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针对12345市民热线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跟踪有关网络舆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及我局相关民生民意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仍不够丰富全面、信息公开与财政税收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融合等。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认真学习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在2021年度重点推进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了解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动态,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财政政策、预决算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二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各职能股室间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21年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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