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5 15:26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编制了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4-2693860,传真:0594-2692954,邮箱:cxjs_38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相关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现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方面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征迁类、社会保障类、行政许可、财政预算、结算类等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为当面申请,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定2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平台建设

1.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每季度将公开内容报送区档案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同步保障。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我局每月按照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城建固投、房地产开发、城乡专项行动、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公示公告、预决算公开、为民办实事、应急管理、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等,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2020年我局通过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7条。同时,对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我局涉及的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3.切实加强多渠道公开通过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区政府一楼大厅公开栏、我局政务公开栏和我局依托在区档案局的公共查阅点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业务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机关领导班子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2

3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3

6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

+129

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些许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条例及政策全面性把握不足是对依申请公开界定范围和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加强探索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能力扎实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互动交流。遇到界定范围不清问题,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信息办理质量、回复率和及时性,为公众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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