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莆田市城厢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莆田市城厢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七层733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656133,传真:0594-26867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立足应急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现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监管保障机制等五方面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工作情况、系列达标创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财政预算、结算类等。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目前,我区在26个试点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试点领域为安全生产和救灾。安全生产与救灾,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对此,我局及时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后新修订的《城厢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城厢区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完善并发布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救助能力,2020年,我局支付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327549.75元、农村住房叠加保险121605元,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作用;同时,在现有基础上,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标准,我局下拨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资金22万元,有效提高自然灾害避灾点的保障能力。
4.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我局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落深落细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做到调度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干群积极响应防御2020年受影响的第4号台风“黑格比”、第6号热带低压“米克拉”及6月7日、8日,9月7日、11日4场暴雨等(其中最大为9月11日84.4毫米),共安全转移人员1406人次、渔船(排)79艘次,下沉干部210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取得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5.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区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共抽查22家,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检查67家,烟花爆竹零售和批发抽查20家。落实批发企业季度巡查检查制度,巡查检查6次/家,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6家。
6.加强简政放权公开。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优化办事服务,缩减办事时限,修改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要求各项办事指南等材料。进一步梳理完善“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5项,所有事项都是“一趟不用跑”,审批承诺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65%以下,大大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体验。
7.及时公开经费支出。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公开制度。2019年决算公开与2020年预算公开款项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提升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领导批转、依法答复等工作环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相关人员的职责,督促相关股室积极办理,确保按时办结。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对发布的信息做到标题准确、信息内容一致,内容格式统一,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
(四)建立公开平台建设
1.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读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专业强的对外行政事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与宣传部门、社会媒体、上级宣教中心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联系人制度,顺畅上下沟通,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主动公开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管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服务事项等。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职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
2.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我局每月按照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示公告、预决算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等,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积极主动关注和及时处置12345热线、网上举报反映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防台方面舆情和诉求,并及时进行了办理答复,保证了政务公开渠道畅通。同时,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安全。2020年以来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了依法行政。
(五)建立监管保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执法大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是否公开由局长把关审核,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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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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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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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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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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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
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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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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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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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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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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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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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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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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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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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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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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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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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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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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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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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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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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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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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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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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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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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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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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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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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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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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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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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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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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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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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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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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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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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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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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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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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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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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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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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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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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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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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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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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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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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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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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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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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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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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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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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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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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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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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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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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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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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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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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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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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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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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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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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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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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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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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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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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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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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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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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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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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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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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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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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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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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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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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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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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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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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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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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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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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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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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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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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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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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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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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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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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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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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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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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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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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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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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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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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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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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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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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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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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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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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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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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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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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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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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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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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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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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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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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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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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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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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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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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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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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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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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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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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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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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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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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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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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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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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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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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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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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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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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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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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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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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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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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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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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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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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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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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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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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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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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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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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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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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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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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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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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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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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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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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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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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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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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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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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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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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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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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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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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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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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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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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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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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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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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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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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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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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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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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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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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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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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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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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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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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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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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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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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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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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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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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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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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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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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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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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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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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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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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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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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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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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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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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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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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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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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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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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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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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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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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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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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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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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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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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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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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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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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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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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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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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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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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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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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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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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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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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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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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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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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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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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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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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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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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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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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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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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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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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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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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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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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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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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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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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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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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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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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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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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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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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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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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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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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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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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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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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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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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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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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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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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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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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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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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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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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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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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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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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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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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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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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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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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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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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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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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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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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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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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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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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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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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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但各经办股室和人员对公开信息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一致,政府信息公开在便捷性上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
2.加强学习培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培训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推动公开信息电子化。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的关联,减少查询层次,从而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