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5 1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编写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邮编:351100;电话:2694970;传真:6730929;电子邮箱:cxfg49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并通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现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方面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相关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深入推进。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工作情况、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城厢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7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一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做好政策文件内容的解读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三是认真做好重大工作部署政策解读,多样化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2.认真研判处置政务舆情。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二是加强预期引导,通过城厢区政府网站及时将有关政策准确地传递给群众、企业等相关群体三是加强对“12345”跟踪回复,全年共受理12345网上诉求件1387件,均能及时反馈答复。四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通过微信平台转发“莆田多规合一”动画视频对“多规合一”建设进行解读

3.推进审批事项信息公开。通过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上办事大厅、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城厢区政府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对涉地涉林涉海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和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2020年公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32宗,《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32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77宗,《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规划验线》11宗,《出让用地具规划条件》4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宗,用地批文35件,征地启动公告17件,征地公告1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5件,可伐资源小班公示8份,林木采伐审批4份

4.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城自然资文〔2020〕42号)”。及时在城厢区政府网站“双随机抽查”栏目公布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宣传计划。已批准的划拔土地使用情况对已招拍挂和出让土地使用情况森林采伐管理监督检查野生动物双随机检查”等领域进行随机检查2020年公开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城厢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城自然资文〔2020〕37号),《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莆城自然资文〔2020〕22号)一份,召开并宣传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起。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2020年共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41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宗在城厢区政府网站公开。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民生问题,突出做好征地信息、土地出让等信息公开,2020年公开征地公告1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5条,土地出让信息7条等推行涉及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进入福建自然资源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集成式办理,一站式公开。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在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及决算相关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财政相关信息11条。

(四)平台建设

1.将政务公开的内容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城厢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使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2.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机关各室、直属事业单位每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结合2·2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1-18爱鸟周”、“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8世界海洋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我局办公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在展架上摆放防灾减灾知识卡海洋灾害公众防御指南宣传手册、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宣传材料,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支持我局开展工作的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2020年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20次,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多份,设置宣传展板9块;发放“土地日”特刊142份,各类法律法规读本137本,地灾避险安全知识等宣传手册253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共张贴通告和宣传单4600多份,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规定15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时帮助申请人准确填写申请内容,有效提高申请效果,让申请人少走冤枉路,少做无用功

5.城厢区自然资源局被选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之一,承担城乡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试点工作。我局将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实现试点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定了《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0〕174号)、《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莆城自然资函〔2020〕175号),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细化责任。

(五)监督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站所分类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次,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3.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定期开展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宣传解读新条例和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文章质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1652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三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在今后工作中将做如下改进:一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二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要注重公开渠道的多样化,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2021 年,我局将不断提高认识,厘清职责,在具体工作中严守程序、严格标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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