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17:42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编写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93号;邮编:351100;电话:2694970;传真:6730929;电子邮箱:cxfg4970@163.com)。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众参与,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莆田市人民城厢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21]13号)文件,对照《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相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策文件内容的解读工作,多样化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审批、“双随机、一公开”、征地公告、土地出让、公共资源配置等事项的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环节流程,紧扣“十四五”开局、宏观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363条。主要类别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工作情况、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7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实现信息公开制度化、科学化,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我局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固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做日常管理维护、录入与发布,促进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同时严格公开时限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公开台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第一时间更新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是采用固定公开栏,将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每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阳光运行,重点监督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内容合法性。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方式不够,宣传普及不广泛、不深入,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不够丰富、全面,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三是跟踪督促不够到位。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够,布置任务后跟踪问效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延续性。

针对不足之处,2022年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服务。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等各种媒体等多渠道,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市民能及时、便利获取信息。二是进一步深化、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公正性,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如有开展不力、走过场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业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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