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che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825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从严管党治警,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公安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定期通过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大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共公开文件2份,历年累计381份,全文电子率100%。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等情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线申请、邮寄(电子或纸质)申请、当面申请等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照“受理-审查-交办-反馈-答复”流程进行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处理,并通过统一答复文书格式等方式,不断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023年,分局共收到群众申请公开4件,其中处理后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及时向区政府、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发布,积极更新。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季度统计、年度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用制度为平台建设工作保驾护航。2023年,我局积极依托区档案局进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在各个窗口单位和派出所公开栏,及时公布更新各类警务信息和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逐步拓宽升级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动做好公安信息发布和群众回应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新媒体使用广泛、灵活性强的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权威的公开信息渠道。年内,通过“城厢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人民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1303篇文章,总阅读量达93万余次,发布179条视频,总播放量达443万余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案例警示、典型人物推广、安全防范知识、反诈防骗预警信息、政务服务提醒等。同时,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公安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和信息发布流程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细化工作措施,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建议,确保监督工作落地。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能够立足新阶段,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2

行政强制

2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生动,形式较为单一,缺少权威解读。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平台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新媒体关停整合工作需持续推进。三是业务知识能力有待提升,当前,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为兼职人员,身兼数职,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不均衡。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开展走访入户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等形式,进行多维度解读,扩大政策实施后解读,对政策信息进行通俗化、多元化、形象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全区公安机关新媒体平台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督促,严格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建设和管理职责,杜绝出现有人建,没人管现象。三要继续办好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采取邀请业务骨干座谈交流、业务轮训等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紧扣公安主责主业,聚焦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根据公安机关行政权限事项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事项,及时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清单;全面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底数情况,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与监管事项匹配捆绑、随机抽取。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核查、数据通报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对两个名录库数据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做到实时核查、及时核准、动态调整。二是推动“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创建。目前我区除常太派出所外6个派出所均启动了“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其中灵川派出所窗口进驻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打破了原有的公安行政审批职能分属各个警种,存在地点分散、多头受理、分块管理等壁垒,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办事慢、来回跑、成本高等难题。目前可为群众依法受理户政、交警、治安、出入境等4大警种119项高频业务,真正实现群众“进一扇门,办一连事”。三是优化为民“办实事”措施。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全域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有诉即办”;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制定改革事项督办单,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放管服”服务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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