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09: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公布方式采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形式,本报告电子档可在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厢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商务大楼8层;联系电话:0594-2686701;传真:0594-2676701;电子邮箱:ptcxs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着力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山水格局、人文宜居”新城厢作出水利贡献。

  (一)主动公开

  我局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回应群众对水利工作的关切,答疑解惑,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2023年我局在城厢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各类信息22条;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布:招投标(中标)公告3条,河长办信息9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信息12条,其他公示公告3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12月底,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我局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流程上加强管理,明确信息属性,信息日常收集与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在局公开栏及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以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利用好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报刊等载体,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我局将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获取有效的政府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结合区政府、第三方政务信息公开评估结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细化压实各股室责任,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617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针对不足之处,我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我局将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丰富和创新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传达政策意图,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性、精准性。

  (二)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开培训和业务学习,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基层水利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需求,重点围绕公共服务、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约用水、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移民管理、监督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内容进行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注重集成发布、精准推送、管理利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落实作用。

  (二)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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