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11 15: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区有关年报编制文件要求编制。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fxxgk/bm/cxqgsj/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800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598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城厢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平台信息公开模块,全环节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发挥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主动公开内容,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2023年通过城厢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其他类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答复2件,无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未发生被纠错情形。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在公文起草时就明确公开属性,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人,规范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信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福建)”,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抽查、抽检信息,及时公开、公告。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更新较慢;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亟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加强公开信息质量把关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报送及时性、有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依规落实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