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6: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年报编制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4-2693860,传真:0594-2692954,邮箱:cxjs_38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均有序进行,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城乡建设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保障类、机构职能、行政许可类等;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网络申请16,信函申请7件,其中18已答复办结剩余5件结转下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1.优化发布及审核流程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及上级指导方针,构建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把关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主体、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开的信息经过层层把关,内容准确无误后,再通过官方网站发布。

2.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针对群众依申请,局积极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对照《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申请受理及答复,确保答复过程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通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开展依托区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相关工作的高效运行。

(五)监督与保障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监督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同时,公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此外,我们注重社会评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并将公开内容定期报送至区档案馆,以确保实现同步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3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群众依申请方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部分依申请公开不完善、不及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增强各股室、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意识,提升业务素质与能力,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不断完善政务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0条,主要落实公示公告、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务相关信息公开。(1)城市品质提升工作。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城区13个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楼栋数47栋、1299户居民。2)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对全区政府投资的587套(间)公租房进行配租管理,已完成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的入户巡查工作。目前,全区在保公租房(廉租房)568户,其中:社会批次134户,企业定向434户。社会批次134户正在住建部公租房审批系统年审,其中:廉租房租赁补贴16户;公租房实物配租118户。

2.提高政务服务水平。1持续高效推进工程项目审批,促进项目“早开工、早交付”。项目开、竣工涉及的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前提前办结。主动对接项目业主,梳理跟踪项目进展,并积极指导业主准备开工前的手续材料,帮助业主尽快完成施工许可证的申报,尽力缩短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时长。项目临近完工时,全市首创采用“模拟验收”模式,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指导,促进项目问题整改。通过该模式,可有效缩短验收阶段进程,推动项目早日通过验收、早日投产。该做法被福建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2高效推进“一件事”政务服务,全市率先落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由我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从政策落实、人员培训、项目推进、问题解决等多方面主动靠前服务,实现全市首家“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成功办理。该做法被福建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刊发报道,并被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刊》列为经验案例宣传。3优化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程序,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一是对于办理“桩基先行”的项目,可缓交配套费,待申报主体部分的施工许可证时一并缴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前期资金负担,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二是全市率先由我局审批窗口牵头负责配套费征收,依托审批系统,由我局窗口自行调取工规证等相关材料进行配套费计算,无需业主提供材料,缴费通知单采用电子形式直接发送给业主,缴费后由我局窗口直接调取电子票据,原来业主需要去局机关现场的,改革后业主“一趟不用跑”。

(二)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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