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3906-2500-2022-00084
- 发文机关: 灵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2-16
- 发文字号: 灵政综字〔2022〕192号
- 标 题: 灵川镇关于下达2022年下半年健康扶贫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2-19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厢区 2020 年提升脱贫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办发电〔2022〕14 号)、《莆城委振兴办关于下达2022年健康扶贫资金的通知》(莆城委振兴办〔2022〕25号)文件精神,对医疗自费费用超过 2000元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区级财政每人给予50%补助。结合市医保城厢分局提供的台账数据,区里本次共下我镇2022年下半年健康扶贫资金1.8352万元,经各村(居)摸排确认2022年下半年健康扶贫资金共需发放1.5213万元(详见附件),结余3139元,根据文件要求结余资金可用于第四季度脱贫户健康扶贫资金补助,若有不足部分,待2023年财政预算下达后予以拨付。
请各村(居)组织村干部入户核实符合条件补助对象的医疗开支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补助对象要经村评议、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城财〔2021〕136 号)、《关于切实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城委振兴办〔2021〕20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灵川镇2022年下半年健康扶贫资金发放明细表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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