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龙办〔2022〕7号
龙桥街道关于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文物安全工作,夯实文物安全责任,根据《城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区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文体旅〔202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在全街道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政府领导批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保工作自查提升,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和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文物保护防控能力,确保辖区内各类文物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军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黄 浦(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 员:张志凌(宣教办负责人)
陈剑光(安监办负责人)
方俊斌(安监办工作人员)
翁丽芳(宣教办工作人员)
曾碧莲(宣教办工作人员)
肖志成(太平社区包片工作队队长)
俞文兴(北磨社区包片工作队队长)
曾冬阳(兴安社区包片工作队队长)
林 实(龙桥社区包片工作队队长)
林文勇(洋西村包片工作队队长)
董文新(泗华村包片工作队队长)
陈 健(延寿村包片工作队队长)
陈国雄(太平社区书记、主任)
李建生(北磨社区书记、主任)
林景山(兴安社区书记、主任)
黄春泉(龙桥社区书记、主任)
吴 虎(洋西村书记、主任)
肖宜生(泗华村书记、主任)
杨晨野(延寿村书记、主任)
二、排查范围
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三、整治重点
按照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街道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 室内及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杂物或易燃物品,处于郊野的文物建筑是否有杂草等易燃物。
3. 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存在严重锈蚀、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和喷管、保险稍丢失等状况。
4. 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标识及应急照明是否设置齐全,完好有效。
5. 电器设备使用是否规范,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3000瓦以上)行为。
6. 电线、插座是否存在老化、裸露、发热、接头焦黑等现象。
7. 点灯、燃烛、焚香、生产生活用火用气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8. 祭台、供案等有明火的地方是否存在禁止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织布等可燃饰物。
9. 在民居类文物建筑内,是否存在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的现象。
10. 是否存在在文保场所内燃香、点蜡烛、烧纸(帛)、吸烟等违规用火现象。
11. 文保场所现场施工时,是否存在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违规动火现象。
12. 在文保场所外,是否存在未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燃香、点灯、烧纸等现象。
13. 开放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
14. 是否存在文物损坏或被破坏的现象。
15. 其他突出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本次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
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按要求及时完成自主风险评估、自主安全检查、自主隐患整改、建立大排查大整治明细档案,要组织对本辖区所有文物建筑(含文物点)覆盖式检查。各村(社区)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文物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和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全面落实整改(2022年3月31日—8月31日)。街道组织对本辖区内文保单位实施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发现的风险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制定时间表,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限、预案落实。整治期间每月25日前报送文物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8月底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书面总结。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8月3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分析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成效、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对安全制度漏洞打补丁、夯实安全生产的制度基础。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文物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文物安全形势,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主干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抓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扎实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牵头人、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切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树立阵地意识、围绕“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目标、把文物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各村(社区)要切实强化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各项规定、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三)严肃追责问责。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等方式、采取“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1、城厢区文物安全自查表
2、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3、龙桥街道文物安全管理检查细则
城厢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7日
附件3
龙桥街道文物安全管理检查细则
一、安全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的;
(2)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未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
(4)安全保卫力量不足的。
(二)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1)未开展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的;
(2)未编制本单位安全风险清单的;
(3)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安全风险不明晰的;
(4)未针对主要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或者预案的。
(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未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2)未编制各项文物安全案件事故应急预案的;
(3)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不落实的。
(四)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1)未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检查的;
(2)未开展随机抽查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检查的;
(3)未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检查记录档案的;
(4)文物建筑内居民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五)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情况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3)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4)具有状态指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5)未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的;
(6)安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的;
(7)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8)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
(2)未定期组织文物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操作能力培训的;
(3)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4)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二、各类火灾隐患
1、电气安全隐患
(1)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
(2)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3)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4)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
(5)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6)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7)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8)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9)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的;
(2)文物、博物馆单位施工现场违规用电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定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等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香、点灯、烧纸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的。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三、文物(含文物点)单位其他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