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由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年报的电子版已上传霞林街道政务公开网(http://xxgk.put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霞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cxxljdbsc@163.com,联系电话:2697272。
一 、概 述
根据霞林街道的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丰富内容、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具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一)健全机构。为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服务型政府,我街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庆明(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志担任,成员由李强、祁春霖、林国忠、陈三、谢赛梅等同志组成。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制度。我街道立足自身实际,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三)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及亮点。按照“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操作性、信息发布、互动回应、便民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和传播能力等6个方面着手,我办有独立的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站每年经费5000,并聘请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对街道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设计、版面排布、操作使用等进行了改进,提升了易用性、可阅读性,为政府群众之间搭建好了一座“信息之桥”,网站日平均浏览量达500以上。除网站外,我街道还通公告、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信息,照顾到不同群体的阅读习惯和感受,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抓实目标。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细则,制定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方案,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工作重点,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年度我办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78条。其中民政部门公开16条、组织办公开2条、项目办公开7条、综治办公开3条、道安办公开5条、农林站公开13条、财政所公开6条、计生办公开7条,宣教办公开5条、“三合一”办公开4条,安监站公开4条、社会保障部门公开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统计信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动态;还有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霞林街道政务公开网中公布,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以供备案、查询。
(四)我街道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公开有关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2016年关于调整充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使用和分配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条,群众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受理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做好相关登记,承诺答复时限。主要是申请关于涉及该社区土地征迁情况。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我街道暂无发现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在2016年7月13日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两份行政判决书(2016)闽0304行初10号、(2016)闽0304行初11号,10号判决书关于被告霞林办事处要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对原告陈志兴、陈丽芬、刘玉美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11号判决书关于被告霞林街道办事处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对原告陈丽芬、刘玉美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
2016年7月19日上午霞林街道依法作出《本机关信息公开告知书》(莆城政办信息公开办(2016)第1号—告知)、《本机关信息公开告知书》(莆城政办信息公开办(2016)第2号-告知):2016年7月21日已通知霞林社区居委会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2015年11月日提出公开的信息事项依法予以公开。我办通过电话告知陈丽芬、刘玉美、陈志兴前来办事处领取信息公开告知书,三个申请人表示拒绝,要求邮寄,当事人陈志兴报了邮寄接收地址,陈丽芬、刘玉美拒绝报邮寄地址。经协商决定,霞林街道办事处通过顺丰速运向陈志兴发出《本机关信息公开告知书》,运单号:924089259145,霞林街道办事处霞林社区包片工作队亲自将信息公开告知书送到申请人刘玉美、陈丽芬手中,并签下《送达回执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街道在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街道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推进街道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群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街道政务信息的平台。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附表式)。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8 |
471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8 |
471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6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3 |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7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3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2 |
霞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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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2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