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林站),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城厢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0年城厢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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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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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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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厢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资打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加强行业监管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结合农时,迅速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着力构建与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放心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全力护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种子: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制售假冒伪劣食用菌菌种及乱引滥繁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农药:严格执行农药行政许可规范,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持续清查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的打击力度。
肥料:严厉查处应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不规范和氯离子超标等不符合肥料登记规定的行为。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兽药使用环节行业日常监管,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日常监管和质量抽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无生产许可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行为。
农机: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获得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擅自改变主要技术规格,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
三、主要措施
(一)清理整顿农资主体。依法做好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依法严把准入关,重点打击农药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相关证后监管,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开展集中整治。在持续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靶向发力、精准打击为目标,规范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实行执法抽检全覆盖。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案件查处率达100%,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来源地和流向地实施协查通报,全程清除假劣农资,案件通报协查率达100%。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
(四)强化农资线上监管。依托省农资监管平台,推动农资信息化监管。加快平台建设进度,实现信息共享,将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纳入平台监管,实现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全覆盖。加紧平台应用管理,率先实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饲料和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监管。加强平台监管功能,全面查处未依法建立台账记录行为,全程跟踪追查上级通报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彻底清查假劣农资。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要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安全使用技术送到乡村。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诚信守法意识,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举办案例分析研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办案业务水平。公开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六)扫黑除恶行业治乱。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农膜等农资领域中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不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经营相关农资的行业乱象,要根据谁许可谁监管的工作原则,及时开展治理;对治理和排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扫黑工作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为守好“三农”战略后院提供有力支撑。针对专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重点整治、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二)有效作为,确保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全面落实农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执法监管机制,筑牢农业安全“防火墙”。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深化改革,推进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晰执法职责,严格执法责任,优化配强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装备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着力培养一支“一懂两爱”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大要案等统计信息。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