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结合畜牧站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城厢区2020年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随机抽查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
二、随机抽查机制
(一)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主体
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我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抽查主体为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三)抽查人员
通过“抓阄”等方式,从种畜禽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选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四)随机抽查对象
2020年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随机抽查对象为:取得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采取完全随机的“抓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五)随机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的规定,种畜禽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为:
1、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种畜禽养殖档案:系谱、生产记录、繁殖记录、投入品(饲料、兽药等)使用记录等;
3、种畜禽育种方案及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开展情况等。
(六)随机抽查方式
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我站总结经验,探索创新,遵循“双随机”抽查原则,对抽查对象的确认采取完全随机的“抓阄”方式。
(七)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今年我站的随机抽查工作遵循“不低于对象目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且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的原则,共分2次,进行随机抽查。对遇有投诉举报的,将适时加大随机抽查频次与力度。
(八)随机抽查时间和分组
1、抽查时间
上半年抽查于第二季度开展,下半年抽查于第四季度开展;
2、分组
执法检查人员: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
监管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九)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由区农业局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工作,相关人员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按计划、按程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责任担当和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随机抽查是行政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围绕监管工作新要求、新任务和新常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教育培训,使检查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的应用,掌握执法程序与技能,切实提升种畜禽市场监管水平。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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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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