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服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食安委印发的《莆田市城厢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厢区2020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食安委〔2020〕4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0〕14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20年城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城厢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4日
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行动,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等突出问题,做到本地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把为民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按照省级部署对61个农产品产地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提升建设,掌握产地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按照省级部署开展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试点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全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面积0.42万亩以上;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与种植基地对接,大力推行种养结合模式,推进粪污就近就地消纳;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广豆科绿肥种植0.5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1万亩,示范推广有机肥1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2万亩(次),2020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9%,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力争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
责任单位:生态能源站、畜牧站、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27号)任务要求,加大农业标准化培训和推广;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个以上,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
责任单位:农质监站、经作站、畜牧站
(三)强化执法监管。结合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食品安全领域“补短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食安办〔2020〕9号)要求,加强农业投入品指导、监管,严把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对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化监管;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检打联动”,强化大案要案督办。
责任单位:农质监站、农技站、植保站、经作站、疫控中心、动监所、定点办、执法大队、局检测中心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快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禽肉、禽蛋等样品4500个,其中:区本级快检样品1000个,辖区内平均每个镇(街)快检样品数不少于500个,其中禽肉禽蛋样品占快检总数5%以上,推进区域、产业、生产基地和屠宰场全覆盖。配合开展省监督抽检,协助完成市级定量抽查,组织开展区级监督抽查50批次以上。
责任单位:农质监站、经作站、畜牧站、动监所、疫控中心、局检测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周密组织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责任担当。局属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及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支持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防止虚假信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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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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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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