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4月25日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城厢区贯彻落实<莆田市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莆田市城厢区贯彻落实《莆田市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莆田市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莆政综〔2018〕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围绕“四提升、两降低”,大力实施园区六大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园区综合发展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建设美丽城厢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四提升。总体规模提升,到2020年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超过330亿元,占全区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超过80%以上;产业集聚提升,到2020年华林园区产值突破240亿元、太湖园区产值突破90亿元;投资强度提升,园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综合效益提升,到2020年省级园区平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家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6家以上。
(二)两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两个指标降低。
三、落实措施
(一)园区规划提升专项行动
1.编制园区提升规划。委托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太湖工业园空间发展规划,目前已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待园区用地规模经市政府批准后,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为太湖园区单元控规编制提供依据;做好华林经济开发区单元控规编制工作,推动华林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为园区项目落地及鞋艺小镇建设提供依据,于2019年底前完成规划成果。
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华亭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
(二)园区空间整合提升专项行动
2.实施“腾笼换鸟”工程。开展华林经济开发区2019年“四无”企业清理工作,着重对竹林路北侧的租赁厂房建立台账,理清厂房的项目业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权证情况、消防验收情况、出租企业基本情况(名称、法人代表、从事行业、员工、税收、产值等),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对接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有市场有技术有税收的小微企业,2017-2018年清理出约16万平方米厂房的基础上,2019-2020年腾出厂房20万平方米,进行二次招商,为工业发展提供后劲。
牵头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太湖工业园管委会,区国土分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金融办、工商局、应急管理局
3.建设小微企业示范园。研究出台《小微企业示范园管理办法》,将收购的旧厂房作为小微企业示范园的试点,探索建设小微企业示范园。由小微企业示范园统一配备会议室、食堂等公共设施,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厂房、办公用房的作用。
牵头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招商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三)园区效益提升专项行动
4.推动历史遗留权证办理。各园区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工业企业土地和厂房等历史遗留权证受理工作,并及时提交区政府研究,在符合消防、工程质量要求前提下予以具结办理;区国土分局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
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工信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
(四)园区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行动
5.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华林工业园继续完善霞皋片区内的基础设施,延伸片区内竹林路道路路网建设,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太湖工业园沿一横三纵、滨海大道北侧建设自来水管建设工程,金彩项目至华源纺织城污水管网工程。加强数字城管、网格化平台、12345市政基础设施类投诉的维护与管理。要求到2020年确保现有园区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到位,新拓展园区满足项目落地要求。
牵头单位:华亭镇、灵川镇、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财政局、工信局
(五)园区服务水平提升专项行动
6.提升招商服务水平。着重对目前在谈的三利谱偏光片项目、杰讯光电、樟林电子信息智慧园等项目的前期土地招拍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评等手续开展跟踪服务,使企业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筹备建设、发展生产上。
牵头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区招商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
(六)园区管理机制提升专项行动
7.创新园区管理模式。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各园区要设立园区开发运营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负责标准化厂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投融资、招商引资、物业管理等工作;创新招商模式,各园区可通过运营公司或者委托行业协会、智库等第三方机构招商,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予以奖励。
牵头单位: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工信局
8.理顺园区机构职能。按照园区整合方案,重新核定园区管委会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调整充实一批懂经济、会管理、善服务的人才,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华亭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工业园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区工信局、发改局、国土分局等有关部门及园区为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研究园区工作重大事项。
(二)加强考核评价。区工信局每年牵头会同区发改局、效能办对六大提升行动的牵头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整合涉企资金,安排园区发展资金500万元,用于配套市级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园区招商奖励、担保风险补偿、公共平台建设、循环绿色发展、考核奖励等;强化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境容量等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园区中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倾斜。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