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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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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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奴鞋业运动鞋生产改扩建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荔华西大道1668号 |
莆田市力奴鞋业有限公司 |
福州晋安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厂区内现有A栋、B栋和C栋厂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共设置23条流水线,全厂年生产运动鞋1000万双。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700人(其中350人住厂,350人食堂就餐),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A栋二层5条成型流水线、三层5条成型流水线和调胶房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B栋一层2条照射流水线和四层1条成型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C栋三层5条成型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C栋二层5条成型流水线和五层2条成型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集气管道+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声级,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减噪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有裁断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次品、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莆田市荔城区刘金良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 ②液态化学品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绿渠(莆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③破损的原料空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绿渠(莆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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