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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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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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茵TPU鞋底生产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飞街347号1号楼 |
莆田市城厢区诚茵鞋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莆田市城厢区本田鞋业1号楼一层生产,租用建筑面积500m2,年产50万双TPU鞋底。项目拟定员工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搅拌、破碎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加盖封闭生产处理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圈等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边角料、次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液压油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脱模剂空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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