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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3-0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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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20253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4日-20253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莆田市城厢区鑫晟科技有限公司

 TPU鞋底生产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达街309号

福建省晶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福建卓高登科技有限公司内1号厂房第一层作为生产办公用地,租用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m2,年生产TPU鞋底600万双。项目年工作330天,每天24h,拟定员工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林经济开发区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注塑、喷脱膜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液态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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