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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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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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力合鞋业有限公司 |
组合鞋底生产扩建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华兴街667号 |
福州晋安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原有3#厂房1F-4F车间不再续租,仅租用3#厂房第5层作为组合生产车间,租用总建筑面积为2304m2,项目取消冷粘鞋4条成型流水线,扩建增加两条组合鞋底流水线,取消年产冷粘鞋200万双,新增年产组合鞋底220万双,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组合鞋底770万双。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2h,扩建新增员工5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扩建项目新增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鞋底水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林经济开发区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后项目照射线、调胶、组合流水线(合计7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24m高的排气筒排放;刷胶、刷处理剂工段均设有围挡。扩建后全厂鞋底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整理工序产生的不良品、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洗沉渣、废滤芯等,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原料空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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