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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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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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聚顺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聚顺祥塑料管生产项目 |
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园区榜头村榜头551号 |
福州晋安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厂房生产,租赁总面积2548m2,年生产塑料管6000万根。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0h,夜间不生产,拟定员工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总投资为13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湖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秀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加盖密闭,破碎产生的少量粉尘沉降在车间地面,定期清扫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车间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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