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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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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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红果果鞋业有限公司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租赁莆田市新步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23529.41m2),年产冷粘鞋270万双;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拟定职工300人,其中140人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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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塔用水、蒸汽机用水及冷冻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调胶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成型流水线上刷处理剂、烘干、刷胶、贴合、补胶等工序废气一同接入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等措施降噪,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鞋材次品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原料包装桶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放置于危废间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队运往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堂厨余经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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