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2691338 ;传 真:0594-2687008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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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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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旺兴来鞋业有限公司 |
年产150万双TPU鞋底项目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竹林二路1982号富诚园区6#1层厂房 |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莆田市富诚置业有限公司6#1层厂房作为生产办公用地,年产150万双TPU鞋底项目,租用总建筑面积约 1475m2。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2h,夜间不生产;拟定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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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并入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破碎、调色工序密闭生产,少量散逸粉尘和色粉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边角料、次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液压油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脱模剂空瓶按危险废物管理,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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