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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城厢生态环境局办结12369环保投诉件汇总(公示)

来源: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3-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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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城厢生态环境局办结12369环保投诉件汇总(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污染描述 污染类型 具体污染类型 办结意见
1 210221350302010069 郭氏附近哪里的店 播放音乐 音响震到让人睡不着觉 常播放至一两点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2月23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其反映的播放音乐扰民为华中路472号的红桃漫生活。该红桃漫生活已关闭,现店名为星浪音乐餐吧。我局工作人员要求业主加强管理,营业时门窗关闭,专人负责,降低音量。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二、回访情况:2021年2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2 210204350302010080 该酒楼设有KTV包厢,自三年前营业来产生的噪音污染深深困扰着家中孩子的学业和整栋楼居民的正常生活。 因为他们的包厢虽然有隔音处理,但是客人会将窗户打开,音响设备唱歌产生的噪音在马路被吵到无法入睡,经常是凌晨两点三点被吵的睡不着打电话给酒店前台投诉才关上窗户。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2月5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店正常营业。共有9间包厢,包厢内已采取全封闭隔音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在营业时降低音量,关紧消防门及进、出口大门,做好隔音措施,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如遇噪声扰民现象,请投诉人随时拨打12369,以便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关于营业至凌晨三点四十五还没结束噪音扰民的现象,涉及超时营业;关于反映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的问题,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等相关规定,建议向文旅部门反映。二、回访情况:2021年2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3 210203350302010070 KTV隔音极其不好,相当于没有! !半夜2.3点每天都能听见噪音!十分扰民! ! 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2月4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店正常营业。共有27间包厢,包厢内已采取全封闭隔音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在营业时降低音量,关紧消防门及进、出口大门,做好隔音措施,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如遇噪声扰民现象,请投诉人随时拨打12369,以便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关于营业至凌晨三点四十五还没结束噪音扰民的现象,涉及超时营业;关于反映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的问题,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等相关规定,建议向文旅部门反映。二、回访情况:2021年2月4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4 210128350302010843 嘉禾花园底层云海汤泉西侧高噪声设备存在夜间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2月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云海汤泉店旁边安装的一排机器为中央空调外机及水泵箱,已采用隔音板进行隔音,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做机器润滑,尽可能对中央空调外机及水泵箱进行技术降噪处理,定期维修维护,防止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二、回访情况:2021年2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5 210125350304010054 目前凌晨1.55分 莆阳西路171号 至尊酒吧 噪声巨大。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噪声污染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1月26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店正常营业,该店共有2间包厢和一间演艺大厅,包厢内已采取隔音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在营业时降低音量,关紧消防门及进、出口大门,做好隔音措施,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如遇噪声扰民现象,请投诉人随时拨打12369,以便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关于营业至凌晨三点四十五还没结束噪音扰民的现象,涉及超时营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建议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向文旅部门反映依法处理。
6 210117350302010058 商场楼顶安装商业大型空调 未做隔音处理;已经多次协商未果,半夜依旧打开,已经严重扰乱我家人的睡眠以及身心健康 社会生活/娱乐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1月2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煌家仟默川足浴店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10号楼三至五层,该店于2020年7月26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莆田煌家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小餐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经现场核实,该店正处在装修扫尾阶段,群众反映的噪声源主要为业主安装在六层露天平台上的中央空调,厨房排气等设施调试期间发出的噪声。经过现场清点,业主共在六层露天平台安装了7部中央空调,两组(4部)油烟净化设施,抽水泵2台等多种设备,业主现场向我局执法人员出具了与厦门拓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对机组设备进行降噪的设计处置方案。我局将继续跟踪落实业主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及时转达群众对业主的诉求,消除群众疑虑。二、回访情况:2021年2月2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7 210105350302030736 莆田市城厢区陈日升沙石料场设在居民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团结路坂头安置房)装卸沙石料运沙货车及铲车噪音扰民。 交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2021年1月26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我局依法作出如下答复: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为业主自行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备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建议投诉人向公安部门反映处理。 3.沙场有采取网布对未使用沙子进行苫盖防扬尘。 二、回访情况: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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