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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城厢生态环境局办结12369环保投诉件汇总(公示) | ||||||||
|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对象 | 详细地址 | 污染描述 | 办结信息 | 办理状态 | 行业类型 | 污染类型 |
| 1 | 221113350302010467 | 紫轩葡萄酒展示销售中心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西山小区-B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 一、调查情况:2022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058-10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二层),商户仍然处在装修阶段,厨房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烟囱管道与2022年11月9日现场检查时保持原状。 二、处理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与商户负责人沟通,负责人表示已经预约师傅对厨房管道进行改造,不会影响小区内的群众。 三、回访情况:2022年11月14日10时50分回访群众,将处理情况告知群众。 |
已办结 | 住宿和餐饮业 | 油烟, |
| 2 | 221112350302010447 | 三迪木兰枫丹斜对面的工地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光路 | 每天凌晨二三点还在施工,小孩大人都休息不好。 | 一、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1月12日晚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万达南安置房地块五现处于桩基施工阶段(119.002114,25.4143),施工方为福建省金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施工。二、处理情况:我局现场要求施工方限时作业,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未经审批不得进行高噪音作业,作业时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三、回访情况:2022年11月12日22时3分电话回访投诉人告知其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建筑业 | 建设施工噪声, |
| 3 | 221107350302010007 | 兴安小学项目施工地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362弄6号 | 中建旷博(福建)有限公司,兴安小学项目自开工起超时深夜施工、运输,频繁发出作业噪音至深夜凌晨(12点后)!各种大型施工设备钻打地、切割,大车进出卸货等等轮番进行! | 一、调查情况:2022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核实,诉求者反映的位置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兴安路与梅山街交叉口,兴安小学校内正在进行操场改造工程,目前正处在基础开挖阶段,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群众。二、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未经审批不得作业,避免噪声扰民。三、回访情况:2022年11月8日8点45分电话回访投诉人,告知其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建筑业 | 建设施工噪声, |
| 4 | 221106350302010164 | 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胜利路80号 | 龙德井壹号工地,周末清晨施工,噪音巨大,严重扰民休息! | 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巡查。经核实,投诉者反映的莆田文献国际广场-东门,名称为龙德井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酒店(经度:119.016787,纬度25.436697),目前为桩基施工阶段,正在施工工程桩及支护桩,支护桩完成80%,工程桩完成30%。 二、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工地施工方负责人进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要求其加强现场的规范化管理,优先选取低噪音施工工艺和设备,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出场运输车辆管控,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不得进行高噪音作业,尽量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的影响。 三、回该情况: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4日10点45分回访投诉者告知处理情况,诉求者表示已知悉。 |
已办结 | 建筑业 | 建设施工噪声, |
| 5 | 221102350302010958 | 龙桥街道兴安路兴安小学施工工地 | 福建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与梅山街交叉口东北50米 | 近一段时间来,断续月余,该工地经常在深夜等居民休息时间进行违规施工,产生巨大施工噪声,包括清晨不到7点就开工,以及中午午休时间,夜晚甚至无歇施工至23点之后。 | 一、调查情况:2022年1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兴安路与梅山街交叉口,经现场核实,兴安小学校内正在进行操场改造工程,目前正处在基础开挖阶段,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群众。 二、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晨6:00期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建筑扬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三、回访情况:2022年11月3日8时35分和15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致电投诉群众,将处理情况告知群众。 |
已办结 | 建筑业 | 建设施工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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