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通知》(莆环保〔2020〕40号)、《莆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莆委办发〔2018〕17号)和《莆田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莆环保〔2020〕55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有关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9年和2020年各镇、街对辖区内摸排并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测机构采样检测的结果显示,全区共3条黑臭水体,其中华亭镇2条(霞皋村的霞皋沟和霞皋内沟),灵川镇1条(榜头村的西枫排水沟)。
二、主要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黑臭水体污染源和周边环境条件等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于2020年6月底前逐一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改时限,其中华亭镇霞皋作为全区试点村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示范村庄创建。
城厢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要根据《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的通知》(莆环保〔2020〕40号)文件要求,对应市直相关单位职责,做好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
对有流域生态补偿、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的镇人民政府要统筹上述资金向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庄倾斜,合理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投入。支持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鼓励发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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