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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分组进企业、下车间,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突出《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生态环保理念宣传、行为宣传。同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普法读本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规范生产,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此次普法宣传共发放《条例》单行本百余册,进一步增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氛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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