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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教督〔2017〕22号
关于《城厢区“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区”迎评
工作方案》、《城厢区“教育强区”迎评工作
责任分解表》和《城厢区“两项督导”迎评
工作责任分解表》以区政府
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请示
城厢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县”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印发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17〕13号)和《福建省“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城厢区“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区”迎评工作方案》,并把指标标准进行细化和分解。为了把迎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迎评工作顺利通过,现请求把《城厢区“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区”迎评工作方案》《城厢区“教育强区”迎评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城厢区“两项督导”迎评工作责任分解表》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文。
妥否,请予以批复
城厢区人民政府督导室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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