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26号)精神,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莆政教督〔2024〕11号)要求,为深入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激发责任督学创新争优活力,提升全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
二、 案例内容
案例必须是责任督学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督导规程要求,在挂牌督导工作中,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落实“双减”工作、指导规范办学(园)行为、提高办学(园)水平、助推教育教学(保育教育)质量提高、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校园安全以及有效化解办学(园)中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三、 格式要求
案例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突出实践性、有效性和创新性,可供学习借鉴。推荐报送的案例不得虚构、杜撰或抄袭,经网络查重确属抄袭的,将在全区通报。
案例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字数2500字左右:
1.案例描述。清晰的背景描述,简明扼要的案例经过,能
够体现案例呈现的主要矛盾和冲突形式。
2.案例分析。分析引发事例的原因,简要对该案例的矛盾
表现进行归因分析。
3.案例反思。对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形成点评式的理论提升,并发掘案例背后的启示价值,形成可推广的成功做法和可借鉴的创新举措等,便于今后改进工作。
具体格式可以参考教育部网站公布的《2022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http://www.moe.gov.cn/s78/A11/s8393/ztz1-09/202301/t20230117-1039547.html)和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督学好案例——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选编》。
四、报送时间
每位责任督学至少撰写1篇案例,并于8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文本发送至区教育督导室督学专用邮箱(cxdx1528@163.com)。
五、案例推广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其中质量较高、有借鉴意义的优秀案例将报送市、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评选,汇编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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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2024年6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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