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当前工作,经研究,决定10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围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和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的“观测指标”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及要点
(一)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督导。
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主要督查以下3个“整治重点”(负面清单)方面的情况:
1.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2.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3.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二)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的“观测指标”跟踪落实督导。
按照《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24年秋季开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工作的通知》中的“督导内容及要点”要求,继续围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个方面共59个观测指标”和“幼儿园4个方面共25个观测指标”进行跟踪督导,督促整改落实,并完成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填报任务和及时更新工作。
二、督导方式
(一)学校(园)自查与责任督学督导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二)责任督学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访谈、听课、听取汇报、座谈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督学要提前理清进校督导工作思路,按时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做到规范督导,精准督导,有效督导。
(二)进校督导后,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意见和建议,并按时把督导工作记录表(反馈材料)纸质版提交给责任区组长,电子版按规定发送指定邮箱。
(三)对挂牌督导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做到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确保督导整改实效。
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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