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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25年秋季开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时间:2025-09-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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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科技学校,各责任督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秋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0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我区2025年秋季学期责任督学相关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作用发挥,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9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点围绕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的“观测指标”和开学工作进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及要点

  (一)明确工作重点。

  1.中小学方面,围绕“中小学校10个方面共53个观测指标”进行督导,重点包括学校安全、“双减”、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运动与体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等方面以及乡村学校与县域普通高中情况(详见附件1)。

  2.幼儿园方面,围绕“幼儿园4个方面共21个观测指标”进行督导,重点包括学校安全、活动与发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等方面(详见附件2)。

  3.按照省教育厅纪检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整治指标增加4项观测指标:

  (1)是否规范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2)是否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规范粘贴学生餐“码上投诉”二维码。

  (3)有采购校服的学校是否制定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4)是否在学校公示栏、学校公众号或学校网站等公示秋季征订的教辅品种、价格、数量等信息等。

  责任督学进校一并查看是否落实到位,并于每月底前反馈上述4项指标摸排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责任督学秋季学期进校(园)工作,要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动态跟踪重点观测指标的落实情况。有变化的指标通过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及时上传信息;没有变化的指标系统已有历史数据维持不变、无需重复上传。责任督学督导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属于学校能解决的,要指导学校立行立改;学校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向所属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督导方式

  (一)学校自查与责任督学督导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二)责任督学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访谈、听课、听取汇报、座谈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督导。督导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自查。各校(园)于9月2日前组织对照督导内容开展自查,并根据督导内容做好相应的准备。

  (二)责任督学根据观测指标和督导任务,于9月10日前到挂牌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督导,并待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任务发布后,及时登录完成填报。

  (三)责任督学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填写工作记录表,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意见和建议。

  附件:

  1.2025年中小学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

  2.2025年幼儿园责任督学进园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

  城厢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9月1日

  附件1

  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

  (共10个方面,53个观测指标,包括乡村学校单独的9个观测指标、县域普通高中单独的4个观测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 的识别标识码

 

学校举办者

(公办、民办)

 

学校(机构)举办者类型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学校所在城乡类型

镇乡结合区(122)

乡中心区(210)

村庄(220)

主城区(111)

城乡结合部(112)

镇中心区(121)

特殊区域(123)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学校办学类型

(小学、教学点、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

     

一、学校安全(突出校园安 全 “ 四个100% ”、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

全等方面)

1.是否按标 准配备专职保安其中:

寄宿制学校是否按标准增配保安

(是、否)总数人其中:

1975年以前出生的

人(50周岁以上)

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55周岁以上)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2019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2.是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底前,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 理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 。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封闭管理是指:安全保卫人员应对校内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每日不少于5次的巡查并进行记录。学校门卫室(传达室)24小时应有人值守,并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核查和信息登记。师生在校期间因事外出,应履行相关手续

3.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一键式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是否达到100%(是、否)

现场测试一键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 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 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 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已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一键式报警装置正常使用是指:一键式紧急报警应与公安机关联网,保安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报警设备

频繁进行真实的“一键报警”测试会严重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消耗宝贵警力资源。督学测试应重在检验系统是否畅通、人员是否会操作、预案是否知晓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一、学校安全 ( 突出校园安 全 “ 四个100% ” 、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

全等方面)

4. 是否严格落实 “ 护 学 岗 ” “高峰勤务”机制

(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底前,城市“ 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通知》(公传发〔2024〕310号):要结合学校规模、周边治安交通复杂程度,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变化,联动调整“护学岗”设置点位、上岗时间、值守时段,科学配置民警辅警、学校安保力量和志愿者力量,备足配齐安全防卫器械。严格落实“ 高峰勤务”机制,统筹辖区派出所、交警、巡特警等力量,强化早中晚上下学全时段定点值守、区域防控,确保由远及近、衔接加强学校周边人流引导、秩序维护、定点看护,守牢校园周边安全防护圈。组织指导校园“最小应急单元”常态化开展“一对一” “三对一”训练演练,与“高峰勤务”联动,提高震慑效果和应急处突水平

护学岗是指: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建立地市统一规划、区县推进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

5. 学校是否按要求配备必 要且有效的硬质隔离和 防冲撞设施,是否 “ 一 校 一策 ” 制定学校门 口 道路人车分离方案

(是、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 号):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 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在乡村以上道路学校 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 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 号)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 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 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优化学校 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置学生、幼儿、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 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 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顺畅出行

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通知》(公传发〔2024〕310号):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逐校 排查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配备情况,动态开展风险评估,分类督 促指导配足配齐设施,确保管用有效。根据学校位置、规模,交通 治安秩序复杂程度,综合考量安全风险和经济条件,可配备或组合 配备升降式金属柱,固定式金属柱、拒马等设施,有效阻挡驾车冲 撞。对仅配备隔离石墩的学校,加快敦促整改,指导加装金属柱、 拒马等设施。护校民警辅警要充分用好便捷式阻车钉、阻车器等装 备,叠加提升防范能力。要科学合理地设置防冲撞设施,关键是防 得住,杜绝 “一刀切”

公安部门要按照时空分离原则,会同教育部门 “一校一策”制定学 校门口道路人车分离方案,最大限度降低人车交织冲突风险。具备 条件的道路,在对向机动车道之间、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分隔设施,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完全分离。不能实现完全分离的,积极推动采取上下学高峰时 段隔断机动车通行、设置学校门 口 “无车区”等措施,争取实现机 动车完全净空。要推动学校对人、车出入口实现空间或时间上分开 设置,在学生集中进出校门时段,步行通道严格禁止机动车通行

安全防控设施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设置: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如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设置学生、家长等候区域。在交通流量大的幼儿园门前道路设置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或过街天桥等设施

部分老城区学校校门口物理空间极其有限,强制安装特定设施既不现实也可能无效。责任督学督导重点应是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而非设施形式。基层学校面临用地审批、资金、与市政规划协调等多重困难,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对于确实受客观条件(如校门紧邻主干道、空间极其有限)限制的学校,需有替代性安全保障方案(如高峰时段交通管制、强化护学岗、优化进出路线等)并证明其有效性,而非一味追求设施“达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一、学校安全 ( 突出校园安 全 “ 四个100% ” 、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

全等方面)

6.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是、否)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号):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 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 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 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消防通道畅通是指:安全出 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未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定 期维护并能正常使用

(是、否)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 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 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 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 次

灭火器、消防栓正常使用是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 材能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并确保完好有效。相关人员 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存在D级危房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 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各地应将 “底线要求”作为全面改善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优先保障、必须完成 的建设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予以优先落实。消除 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 灾要求

 

二、“双减” ( 突出课程开  设、作业管理、 考试管理、课后  服务等方面落实  情况)

9.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 课程

(是、否)

全面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的要求,在各省普通高中课程 改革实施方案、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教育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 2025年)》等文件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的意见〉的通知》:对不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开展教 学的要严肃整改,严禁以自编课程及教材取代国家课程及教材,严 禁引进境外课程及教材开展教学

课时设置要求:体育与健康课,小学1—2年级应安排每周4课 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应安排每周3课时,高中应安排每周2 课时。艺术(音乐、美术),小学应安排每周各2课时,初中每 周各1课时,高中阶段学生音乐、美术要各修满3个学分。义务 教育阶段劳动课程应安排每周不少于1课时,心理教育课一般 安排每两周1课时

课程设置要求: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引进 境外课程及教材

10.是否为有需要的学生 规范提供课后服务

(是、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学校教 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 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通知》(教基 厅函〔2021〕28号):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 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 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 力和有效性。课后服务时间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 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 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 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 务时间讲新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治理过重课业负担问题,严控课程超 标、作业超量、考试过频、挤占休息及违规补课

学校要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

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 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 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 “弹性上下班制”

特殊学生指其监护人无法在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之前接送孩子 下学的学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二、“双减” ( 突出课程开  设、作业管理、 考试管理、课后  服务等方面落实  情况)

11. 作业总量是否控制, 作业是否全批全改

(是、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分类明 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 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 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 厅函〔2021〕13号):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 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 ):治理过重课业负担问题,严控课程 超标、作业超量、考试过频、挤占休息及违规补课

 

12. 考试次数是否压减, 结果运用是否合理

(是、否)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决 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 函〔2021〕34号):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治理过重课业负担问题,严控课程超 标、作业超量、考试过频、挤占休息及违规补课

考试次数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 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 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 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 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

考试结果运用:义务段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 “贴标签”。不得通过 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 传、炒作中高考 “状元”和升学率

13. 学校是否按照教育行 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按时开学、放假,没有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治理过重课业负担问题,严控课程超 标、作业超量、考试过频、挤占休息及违规补课

 

三、心理健康 ( 突出教师配 备 、 课 程 开 设、 “ 一生一 策”等方面)

14.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数量

专职教师   人 兼职教师   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所中 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 心理教研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 政厅函〔 2021〕10号):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 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每学年 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 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 “ 一生一 策”心理健康档案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是指在中小学专(兼)职从事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的人员。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 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 操作技能

15. 兼职心理健康教 师是 否通过相关专业教育

(是、否)

接受过专业教育是指心理学专业毕业或者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 资格或者接受过心理学专业培训,能够胜任学生心理咨询或辅 导工作

16.是 否 建 立 “ 一 生 一 策”的心理成长档案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所中 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 心理教研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 政厅函〔 2021〕10号):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 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 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 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 “ 一 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

“ 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是指县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每  年组织区域内小学高年级、初中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 “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四、防欺凌防 暴力( 突出专 项调查、专题 教育等方面)

17. 是否对学生开展防欺 凌防暴力教育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 项行动 “十项要求”》第四条:各校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 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并通 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8.是否组织开展家长防 欺凌防暴力专门培训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 项行动 “ 十项要求”》第六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 开展家长培训,讲清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监护人的法定责任 等,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教

 

五 、 运动与 体质( 突出课 程 开 设 、 大 课 间 体 育 活 动 、 课间 活 动等方面)

19. 是 否保 障 学 生每 天2 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时间

(是、否)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健康第一教育 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 低于2小时,并通过体育课、大课间、课后服务等途径实现

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时间是指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 育活动时间,丰富体育活动形式,保证运动时长

20. 是否保障课间学生运 动和休息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 知》:保证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 动和放松

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六、师德师风 (突出十项准 则落实情况)

21.是否开展警示教育

(是、否)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9〕10号):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对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纳入反面教材,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 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查摆自 省,引导教师以案为鉴

22. 是否健全师德师风建 设长效机制 , 坚持教 育 、 宣传 、 考核 、 监 督 、 激 励 、 惩 处 常 态 化、长效化

(是、否)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 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 则》(教师〔2018〕16号):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

 

七、校园足球 一 次 性 专 项 ( 突出教学课 时、 竞 赛 体 系、师 资 配 备、 场 地 器 材、 经费 保 障、 组 织 领 导、参与程度 等方面)

(全国青少年 校园足球特色 学校填写,非 全国青少年校 园足球特色学 校不填写)

23.是否保证每班每周有1 节足球课

(是、否) 其中:

1.学 校 班 级 总数( 单 位:个)

2. 学校所有班级开设足 球课时数(单位:节)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开齐开 足体育课,足球课时不低于体育课总课时数的1/3

实地摸排中,学校每班每周均开设1节及以上足球课,该项达标

 

24.是否按规定开展校内班 级联赛

(是、否) 其中:

1. 三年级以上班级总数 (单位:个)

2.全年参与校内足球班 级联赛场次不少于10场 的三年级以上班级总数 (单位:个)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不断完 善校内足球竞赛体系,小学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每 年组织校内足球班级联赛,每个班级全年参与比赛场次不少于10场  实地摸排中,三年级以上每个班级全年参与比赛场次不少于10场, 该项达标。对班级数较多的学校(60个班级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单班场次要求,结合每班每周有1节足球课的要求,班队学生生均每 周踢球时长达到150分钟以上的,可认为比赛场次达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七、校园足球一 次 性 专 项 ( 突出教学课 时 、 竞 赛 体 系 、师 资 配 备 、 场 地 器 材 、 经 费 保 障 、 组 织 领 导、参与程度 等方面)

(全国青少年 校园足球特色 学校填写,非 全国青少年校 园足球特色学 校不填写)

25.是否有1名专职足球教 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 资质的教练员

(是、否) 其中:

1.专 职 足 球 教 师 数 量 (单位:位)

2.D级教练员数量,C级 教练员数量,B级教练 员数量,A级教练员数量(单位:位)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落实专 兼职足球教练员岗位,至少有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 上资质的教练员

实地摸排中,学校有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有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 质的教练员(专兼职均可),该项达标

 

26.是否有1块可供教学训 练的足球场地

(是、否) 其中:

足球场地类型:A.5 人 制场地(单位:块), B.7人制( 8人制)场地(单位:块 ),C. 11人 制场地(单位:块), D. 灵活多样的小型足球 场地(如围栏足球、笼 式足球场地等 ),E.极 小场地,F.没有

《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 发改社会 〔2016〕987号)规定,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 球场地。足球场地包括5人制、7人制(8人制)和11人制场地

教育部《小足球场地建设与器材配备规范》(JY/T0629—2020)规 定,5人制足球场地尺寸为(25—42)m  ×( 16—25 )m ,8人制足 球场地尺寸为(58—68 )m ×(40—50)m,11人制足球场地尺寸 为(90—120)m  ×(45—90)m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 施意见》(教体艺〔2024〕1号)规定,探索灵活管用的校园足球场 地小型化、多样化使用方式,通过小场地比赛带动学生广泛参与足 球活动

实地摸排中,除选择 “F.没有”选项外,其余均达标

 

27.是否单独设置不低于年 度学校公用经费3%的校园 足球专项经费

(是、否) 其中:

1.2025年度校园足球专 项经费预算(单位:万 元)

2.2025年度学校公用经 费(单位:万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按照不 低于年度学校公用经费3%的规模单独设置校园足球专项经费,保障 足球课余训练、竞赛及带训教师或教练员的相应经费,为学生购买 运动意外伤害险等。2025年度校园足球专项经费(财政经费、社会 捐赠资金均可)占学校公用经费大于3% ,该项达标

 

28.是否建立校长领导下的 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

建立校长领导下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足球工作组织实 施、教学管理、训练竞赛、运动安全防范、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和工作制度,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完成以上工作 的,该项达标

 

29.学生踢球人数和时长

1. 学校三年级以上所有 班 级足 球 队 队 员总 数 (单位:人 ),班队学生每周生 均 踢 球 时长 (单位:分钟)

2.校级足球队人数( 单 位:人 ),校队学生每 周生均踢球时长(单 位:分钟)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规定,要保障 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做到班班踢足球、班 班有球队,通过兴趣小组、足球社团、俱乐部等形式,使学生广泛 参与足球运动

1. 学校各班级足球队员总数,请统计学校三年级以上所有班级的足球队队员总数。 比如某学校三年级以上班级有20个,每班有班级足 球队员24人,则总数为24×20=480人。班队学生踢球时长以参加体 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班级联赛等相关集体活动时间为准

2.校级足球队人数,请统计学校校级足球队学生人数, 比如某学校校级足球队员有60人,则填写60人。 学生踢球时长以校队集中训 练、比赛实际时间为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八、专项整治 ( 突出食品安 全、校服教辅 采购、收费规

范等方面)

30.是否建立陪餐制度

(是、否)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中小学、幼儿园 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 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学校应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安排 , 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 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 官、 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 记录并由本人签字

 

31.是否实现 “ 互联网+ 明 厨亮灶”,是否正常运转

(是、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 监管的意见》: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 “互联网+ 明厨亮灶”,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

 

32.食堂从业人员健康 证 是 否公 示 、是否在有效 期内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

 

33.防 鼠 、 防蝇 、 防 尘 等 “ 三防 ”设施是 否 完 善( 重点检查库房是 否有 挡鼠板 、 高度是否达 标)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 引》:1.食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安装空气幕、防 蝇帘或防虫纱窗,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和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 于16目的防虫筛网,形成封闭空间,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2. 食品 处理区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库房门应设置不低于60cm金属材质 的挡鼠板,门缝隙应小于6mm,防止鼠类侵入。 3. 排水管道与外 界相通的出口应采取防护措施,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 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4. 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有效控制飞虫

1.食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安装空气幕、防蝇 帘或防虫纱窗,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和换气窗外应加装不 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形成封闭空间,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2.  食品处理区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库房门应设置不低于60cm金 属材质的挡鼠板,门缝隙应小于6mm,防止鼠类侵入。 3.排水 管道与外界相通的出口应采取防护措施,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 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防止  有害生物入侵。 4.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 有效控制飞虫

34.冰箱、消毒柜是否 能 够正常使用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 引》:应根据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设置相应的食品 库房或贮存场所以及贮存设施,配备冷冻、冷藏设施

冷藏(冻)设施正常运转,配备温度显示装置,确保贮存条件

 

35.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是、否)

《2023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9.2应将留样食品按照 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 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 要,且不少于125g。7.9.3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 品名称、 留样时间( 月、 日、时 ),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1.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 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2.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 ~ 8℃)保存48小时以上,并有留样 记录。 3. 留样冰箱 “双人双锁” ,专人负责留样管理

食品留样要求: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 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 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 样食品名称、 留样时间( 月、 日、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八、专项整治 ( 突出食品安 全、校服教辅 采购、收费规 范等方面)

36.食品加工工具是 否生 熟荤素分开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荤素、生熟应严格区分,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37.有关部门是否定 期检 查 指 导 校 园食品安全工作

(是、否)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 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 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 方面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 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 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38.是 否 按 规 定 选 用教 材,征订教辅,没有以任 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 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 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 等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严禁违规选用教材,违规征订教辅, 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 教辅材料、文具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 料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 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深化专项整治,严查教材教辅牟利、校服采购违规及违规收费 和资金挪用问题

39. 是否严格遵守校服选 购的有关规定,没有强制 购买校服,没有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的行为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严禁违反校服选购的有关规定,强制购买校服,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深化专项整治,严查教材教辅牟利、校服采购违规及违规收费 和资金挪用问题

40. 是否严格遵守收费管 理规定,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没有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14号):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 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深化专项整治,严查教材教辅牟利、校服采购违规及违规收费 和资金挪用问题

九、 乡村学校 (含教学点) 基本情况

41.学生数 教师数

年级数 班级数

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在校 生数

人  人

个(几个年级)  个(几个班)

   

42.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 是否达到国家基准定额

(是、否)

《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从2023年 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 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此基础上,将 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提高到300元

 

其中:

寄 宿 制 学 校 ( 非寄宿制学 校不填写)

43.小学寄宿生数

合计  人

   

44.初中寄宿生数

合计  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其中:

寄 宿 制 学 校 ( 非寄宿制学 校不填写)

45.是否存在大通铺现象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 铺现象

 

46.宿舍楼是否有裸露电线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 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7.宿舍楼是否配备急救箱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 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48.宿舍楼是否每层配备厕 所

(是、否)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卫 生要求及管理规范》:5.5. 1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12人设一个大 便器;男生厕所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小学厕所大 便器的蹲位最大允许宽度为0. 18m。5.5.2 有独立卫生间的宿舍每8 人应设置一个大便器, 学生宿舍厕所的大便器宜采用蹲式大便器。

5.5.3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 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 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49.宿舍楼是否配备开水供 应设施设备

(是、否)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5号):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十、县域普通 高中情况( 非 县域普通高中 不填写)

50.生均公用经费实际拨付 水平

元/生.年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 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29号),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普通 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 年,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51.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平方米/生

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规定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 到9.6平方米

 

52.生均理化生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生

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和《JYT0385—2006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生均理化生实验室面积应达到3平方 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十、县域普通 高中情况( 非 县域普通高中 不填写)

53. 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 “公民同招”政策,不得 违规掐尖招生

(是、否)

《“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四)深化招生管 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 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 育生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 知》(教基厅〔2025〕5号 ),各地要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 项行动的同时,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不得违规掐尖招生

 

  附件2

  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责任督学进园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

  (共4个方面、21个观测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基本情况

幼儿园机构代码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 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 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幼儿园所在城乡类 型

主城区(111)

城乡结合部( 112) 镇中心区( 121)

特殊区域( 123)

作为是否属于乡村学校的依据。责任督学根据学校实际,实事 求是地注明学校属于乡村、镇区和城区。核查是否存在代码是 主城区( 111 ),城乡结合部( 112),镇中心区( 121),特殊区 域(123)的情况

 

办园性质

(教育部门办、地方企业办、事 业单位办 、部门办、部队办、集 体办、 民办)

其中民办幼儿园所属类型: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性 民办园、营利性民办园)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 单位、部队、集体、民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 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其他类型教育学

校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具 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办学机构)

一、学校安全( 突出校园安全 “ 四个100%” 、人 防物防技防、消 防安全等方面)

1.是否按标准配备

专职保安 其中:

寄宿制学校是否按 标准增配保安

(是、否) 总数 人。 其中:

1975 年以前出生的 人( 50周岁 以上)

1970 年以前出生的 人( 55周岁 以上)

《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 划》: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2019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 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专 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 师生员工总人数 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 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 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 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 配1名专职保安员

2 . 是否实行校园封 闭管理

(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底前,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市 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 管理达到100% ;2022 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 100%。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 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封闭管理是指:安全保卫人员应对校内重点部位和区域进 行每日不少于5次的巡查并进行记录。 学校门卫室(传达 室)24小时应有人值守,并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核查和信 息登记。师生在校期间因事外出,应履行相关手续

3. 现场测试一键报 警装置是否能正常 使用

(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底前,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 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 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 已安装一键 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实现与属地公安 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一键式报警装置正常使用是指:一键式紧急报警应与公安机 关联网,保安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报警设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内容

标准依据

指标解释

一、学校安全( 突出校园安全 “ 四个100%” 、人 防物防技防、消 防安全等方面)

4. 是 否 严 格 落 实 “ 护学岗 ” “ 高峰 勤务”机制

(是、否)

《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底前,城市 “ 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 城镇 “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 范的通知》(公传发〔2024〕310号):要结合学校规模、周边 治安交通复杂程度,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变化,联动调整 “护 学岗”设置点位、上岗时间、值守时段,科学配置民警辅警、 学校安保力量和志愿者力量,备足配齐安全防卫器械。严格落 实 “ 高峰勤务 ”机制,统筹辖区派出所、交警、巡特警等力 量,强化早中晚上下学全时段定点值守、 区域防控,确保由远及近、衔接加强学校周边人流引导、秩序维护、定点看护,守 牢校园周边安全防护圈。组织指导校园 “最小应急单元” 常态化开展 “ 一对一 ” “ 三对一 ”训练演练,与 “ 高峰勤务”联动,提高震慑效果和应急处突水平

护学岗是指: 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 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 “ 护 学岗”建设,建立地市统一规划、 区县推进实施、属地具 体执行的工作机制

5. 学校是否配足配 齐硬质隔离和防冲 撞设施,是否 “ 一 校一策 ”制定学校 门 口道路人车分离 方案

(是、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 168号):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 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 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 GA/T1215—2014 ):在乡村以 上道路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 号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 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 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 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优 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置学生、幼儿、家长等候区、护 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 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有效保障学生及接送人员安全 顺畅出行

公安部《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 范的通知》(公传发〔2024〕310号):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 门逐校排查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配备情况,动态开展风险评 估,分类督促指导配足配齐设施,确保管用有效。根据学校位 置、规模,交通治安秩序复杂程度,综合考量安全风险和经济 条件,可配备或组合配备升降式金属柱,固定式金属柱、拒马 等设施,有效阻挡驾车冲撞。对仅配备隔离石墩的学校,加快 敦促整改,指导加装金属柱、拒马等设施。护校民警辅警要充 分用好便捷式阻车钉、阻车器等装备,叠加提升防范能力。要 科学合理地设置防冲撞设施,关键是防得住,杜绝 “一刀切”公安部门要按照时空分离原则,会同教育部门 “ 一校一策”制定学校门口道路人车分离方案,最大限度降低人车交织冲突风 险。具备条件的道路,在对向机动车道之间、机动车道和非机 动车道之间、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分隔设施,实现机 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完全分离。不能实现完全分离的,积极 推动采取上下学高峰时段隔断机动车通行、设置学校门 口 “无车区”等措施,争取实现机动车完全净空。要推动学校对人、 车出入口实现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在学生集中进出校门时 段,步行通道严格禁止机动车通行

安全防控设施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设置: 门前两侧50— 200米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设

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如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 等 ),设置学生、家长等候区域。在交通流量大的幼儿园门 前道路设置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或过街天桥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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