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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卷宗号
案 由
办理情况
1
莆城管罚[2024]30001
当事人俞某某于2024年4月11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挖掘学园南街1421号门口人行道,挖掘道路的面积为0.2m×6m计1.2㎡。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三日内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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