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水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公布我区2023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镇(街道)逐库落实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做好公示公告,责任人出现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备。各水库大坝责任人应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职,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1.2023年城厢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2023年城厢区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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