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水库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和《莆田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市水利函〔2023〕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我区25座小型水库2023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现对群峰、团结、海头等三座水库2023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批复如下:
一、3座水库汛期为4月1日至10月15日。
二、群峰水库
群峰水库总库容70.54万m3,集雨面积3.91km2,正常水位214m,正常库容48万m3,最大坝高27.5m,坝顶高程217m。溢洪道堰顶高程214m,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1km2,其设计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坝顶长度122m,坝顶宽5.82m(含防浪墙),最大泄流量57.7m3/s。本次审查,同意汛期起讫时间定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汛限水位按214m高程控制运行。防洪任务为提高水库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原则上同意水库洪水调度方案。
三、团结水库
团结水库总库容24.32万m3,集雨面积2.09km2,正常水位75.13m,正常库容17.93万m3,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09km2,其设计洪水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坝顶长度71m,坝顶宽度13.0m,最大坝高17.7m,坝顶高程77.9m。溢洪道堰顶高程75.13m,宽度12m,最大泄流量49.3m3/s。本次审查,同意汛期起讫时间定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汛限水位按75.13m高程控制运行。防洪任务为提高水库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原则上同意水库洪水调度方案。
四、海头水库
海头水库总库容158.4万m3,集雨面积3.14km2,正常水位70.9m,正常库容151万m3。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3.14km2。水库设计洪水标准取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取300年一遇。拦河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长61.5m,坝顶宽度4.5m,坝顶高程73.6m,上游设防浪墙,墙顶高程74.12m,最大坝高23.6m。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为岸边开敞式正槽溢洪道,控制堰为宽顶堰,堰顶高程68.7m,堰上设直升式木闸门控制流量,控制闸共三孔,闸孔净宽度均为2.76m,总净宽8.28m。堰后设消力池。放水系统布置在大坝右岸,由进水口、放水涵洞、引水渠组成,进水口为岸式进水口。因该水库是东海镇主要饮水源,本次审查,同意汛期起讫时间定为4月1日至10月15日,汛限水位按70.9m高程控制运行。防洪任务为提高水库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原则上同意水库洪水调度运用计划方案。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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