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养老〔2019〕87号)、《莆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莆民〔2020〕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辖区内3所养老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经区民政局对申报机构的入住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现将核实结果和资金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日-3月5日)。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城厢区民政局养老股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邓涛 898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