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有效推进工作进度。现决定成立城厢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挂帅,成立工作专班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成立18个工作专班。
(一)城乡规划领域、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林宇家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宋佩杰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许国粦 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方 琳 区自然资源局办事员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联络员由区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志军 区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蔡庆明 区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陈君 区发改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络员由区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林清飞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郑秋焕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成 员:林赛平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络员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四)财政预决算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许玉树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屹楠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谢剑锋 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谢嘉欣 区财政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联络员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五)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刘国文 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郑国庆 区应急局主任科员
成 员:沈 颖 区应急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联络员由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六)税收管理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文海 区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王振木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郑庆华 区税务局干部
邱凌瑶 区税务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联络员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 攀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陈臻华 区住建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林吓站 区住建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络员由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八)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金洪 市城厢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陈松敏 市城厢生态环境局干部
责任单位:市城厢生态环境局局。联络员由市城厢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九)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许淑珍 区文旅局局长
副组长:林劲松 区文旅局主任科员
成 员:何石军 区文旅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络员由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志平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彭 洁 区司法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联络员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一)扶贫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肖建耀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元良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林 柔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陈荔宁 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联络员由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李德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戴建雄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黄莉莉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蔡静静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联络员由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三)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蔡智勇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陈志辉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国锋 区城管执法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联络员由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四)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沈国发 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蔡玉美 区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郑 靖 区人社局干部
陈群桑 区人社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联络员由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五)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石志坤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毓卿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欧智杰 区民政局干部
谢晶晶 区民政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联络员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六)户籍管理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 李向忠 区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主任
副组长:林晓亮 区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海兰 区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干部
俞渊雪 区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干部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联络员由区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七)义务教育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刘永贤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进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 琳 区教育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联络员由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十八)卫生健康领域工作专班
组 长:陈清汉 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林的华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林 丽 区卫健局干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联络员由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办干部担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工作专班要切实担负起此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职责,主动与上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认真制定所涉及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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