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2020年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主要领导部署,有分管领导组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制度保障,有监督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量。各责任单位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确保按序时推进工作。区直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与基层单位积极沟通协调,指导基层做好相关域政务公开标准落实和调整完善工作。
2.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进一步完善单位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
3.规范标准目录事项。明确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为开展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标准提供框架,各公开主体的职责划分,应依照本区有关职能划分的规定确定。针对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第三方评分反馈问题,我区立即进行核实反馈,个别有异议的事项,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少扣分或不扣分。
4.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及网络安全,结合本区的实际,我区持续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建设管理,设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公开内容重点围绕就业、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问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5.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基层政务公开主体要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构建公开事项制作、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具体事项的社会关注度和关注群体,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丰富拓展公开形式和载体。
6.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及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相关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