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城厢区2017年新型职业
农民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厢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17〕182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区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机构的遴选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莆田市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为城厢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并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1月20日-11月24日,凡对上述认定的培训机构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城厢区农业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2686709。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