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9-14 14:2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功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委振兴办[2022]8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66号)精神,由各村镇申请,结合各村建设点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49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021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要按照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盯任务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奖补资金效益,积极引导社会投入,着力创建培育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立得住的乡村建设典型示范,切实让群众在乡村建设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二、在优先保证各镇完成2022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任务后,可按规定将剩余资金统筹用于2022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农业农村方面项目支出或提前支持2023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任务支出。

  三、各镇要按照《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城财〔2021〕13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附件:1.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项目

金额(万元)

华亭镇

长岭村

美丽田园

5

走马亭村

美丽微景观

8

后山村

美丽微景观

6

南湖村

美丽微景观

8

灵川镇

桂山村

美丽小公园

8

东海镇

大埔村

美丽小公园

8

上亭村

美丽微景观

6

合计

49

  附件2

  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活动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9万元(其中:华亭镇27万元、灵川镇8万元、东海镇14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五个美丽”创建为抓手,培育一批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各镇

目标值(个)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美丽乡村微景观创建

反映美丽乡村微景观创建数量

华亭镇后山村

1

华亭镇走马亭村

1

华亭镇南湖村

1

东海镇上亭村

1

扶持美丽乡村小公园创建

反映美丽乡村小公园创建数量

灵川镇桂山村

1

东海镇大埔村

1

扶持美丽田园创建

反映美丽田园创建数量

华亭镇长岭村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奖补资金使用规范性

各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奖补村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反映“五个美丽”创建奖补乡村项目满意度

≧80%

抄送:区财政局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