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微信
|
闽政通
|
注册
注册
|
登录
登录
你好,{{loginInfo.showname}}
注销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政策文件库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策解读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公众参与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公众留言分析
走进城厢
今天是:
搜索
搜索
关闭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关闭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三农服务
>
三农办事
林木采伐
来源:莆田城厢区人民政府
时间:2009-12-10 10:26
|
|
|
|
⒈办事程序:⑴ 申请、受理;⑵ 审核;⑶核发。
⒉申报材料:
⑴林木采伐申请书;
⑵ 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
⑶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⑷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证明。
⒊审批权限:
⑴县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林木;
⑵人工种植的珍贵树种用材林;
⑶集体、个人所有的林木。
⒋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⒌收费标准:育林基金12%,维简费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评论
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