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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来源:莆田城厢区人民政府
时间:2009-12-1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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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办事程序:
⑴申请、受理:由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填写并提交《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林业局经营站受理;
⑵审核:由林业局经营站进行审核;
⑶核发:由林业局进行核发。
⒉申报材料:
⑴申请表及合法身份证证明;
⑵用地、资金、设备、种地检疫证明;
⑶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⑷生产种苗目录。
⒊审批权限: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良种除外)
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良种除外)
⒋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⒌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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