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4〕57号附件4)、《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农社函〔2024〕275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4〕124号)。
2.补助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完成培训全部课程学时。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4.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培训时长为5-15天,省级资金项目为1-5天(不含5天),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其中,在城厢区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20元,到莆田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莆田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
5.申报程序:补助是福建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专项资金承担2024年城厢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人数进行补助,按要求完成资金支出。
咨询电话:0594-2687688(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2618956(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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