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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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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5〕1号)

  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助内容

  (1)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类机具。

  (2)水稻抛秧机、色选机、磨粉机、农机作业监测终端(亦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亦称植保无人机)、自走式旋耕机、田间搬运机、育秧(苗)播种设备、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轨道运输机主机、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加温设备(热风炉)、茶叶揉捻机、茶叶烘干机、茶叶杀青机、茶叶做青机等18类,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助标准

  对各类报废机具给予不同补贴标准,由农财两厅制定公布各类报废机具的补贴标准。

  (五)申报程序

  机主自主自愿到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报废旧机。机主到当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注销。机主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审核补贴申请并对外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594-2686709

  监督电话:0594-2618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1

           

2025年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主要部件

使用年限(参考)

备注

1

拖拉机(备注:多功能拖拉机按马力对应到具体类别给予补贴)

20马力以下

1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

10年

补贴额1500元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含)—50马力(含)

38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

(一)24马力(包含)以下10年。

(二)24马力以上履带拖拉机12年。

(三)24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15年

 

50—80马力(含)

786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

(一)履带拖拉机12年。(二)轮式拖拉机15年

 

80—100马力(含)

1084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

(一)履带拖拉机12年。(二)轮式拖拉机15年

 

100马力以上

1314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

(一)履带拖拉机12年。(二)轮式拖拉机15年

 

2

播种机

2行及以上,手扶式

300

机架、排种器

10年

 

6行以下,非手扶式

600

机架、排种器

10年

 

6行(含)以上,非手扶式

1200

机架、排种器

10年

 

3

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3(含)—0.5kg/s(含)

2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1—3kg/s(含)

5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3-4kg/s(含)

73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2行,13马力(含)以上

40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4

水稻插秧机

2行手扶步进式

8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4行手扶步进式

11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15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16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4—5行四轮乘坐式

56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6—7行四轮乘坐式

845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98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5

机动喷雾(粉)机

悬挂或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喷杆长度18m以下

700

机架、轮毂、喷杆

10年

 

悬挂或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喷杆长度18m(含)以上

2400

机架、轮毂、喷杆

10年

 

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功率6(含)-18马力

1300

机架、轮毂、喷杆、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功率18(含)-35马力

4100

机架、轮毂、喷杆、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功率35马力(含)以上

6200

机架、轮毂、喷杆、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药箱容积350(含)-1200L

800

机架、轮毂、风机

10年

 

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药箱容积1200L(含)以上

1700

机架、轮毂、风机

10年

 

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行走功率3(含)-6马力

900

机架、轮毂、风机、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行走功率6(含)-18马力

1700

机架、轮毂、风机、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行走功率18马力(含)以上

3900

机架、轮毂、风机、发动机、变速箱

10年

 

6

机动脱粒机

生产率300kg/h(含)以上稻麦脱粒机

250

机架、滚筒

8年

 

7

饲料(草)粉碎机

转子直径400mm(含)以上饲料(草)粉碎机

500

机架、粉碎室、转子盘、电机

(一)18kW及以下的10年。(二)18kW以上的12年

 

8

铡草机

生产率3(含)-6t/h铡草机

330

机架、刀盘、电机

10年

 

生产率6(含)-9t/h铡草机

650

机架、刀盘、电机

10年

 

生产率9t/h(含)以上铡草机

1250

机架、刀盘、电机

10年

 

9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1200

导航控制单元、车载计算机、转向控制单元

6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申领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为前提。补贴额1200元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0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药箱容量6(含)-20L

3520

机架、电池、机翼(含电机)

6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申领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为前提。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药箱容量20(含)-30L

4230

机架、电池、机翼(含电机)

6年

药箱容量30(含)-50L

5610

机架、电池、机翼(含电机)

6年

药箱容量50L(含)以上

6720

机架、电池、机翼(含电机)

6年

11

农机作业监测终端

农机作业监测终端

510

主机

6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申领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为前提。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

谷物(粮食)干燥机

批处理量2(含)-4t

2500

烘干室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批处理量4(含)-10t

6100

烘干室

10年

批处理量10(含)-20t

8700

烘干室

10年

批处理量20(含)-30t

13100

烘干室

10年

批处理量30t(含)以上

20000

烘干室

10年

13

水稻抛秧机

6行(含)以上四轮乘坐式

845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抛秧装置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4

色选机

总执行单元数60(含)-128色选机

5500

机架、色选机构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总执行单元数128(含)-256色选机

8900

机架、色选机构

10年

总执行单元数256及以上色选机

15200

机架、色选机构

10年

15

磨粉机

磨辊长度30cm及以上磨粉机

1100

机架、电动机、筛体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6

自走式旋耕机

耕幅1.2(含)-2m,履带自走式

3200

机架、发动机、履带驱动轮、变速箱、旋耕装置

12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耕幅2m(含)以上,履带自走式

6100

机架、发动机、履带驱动轮、变速箱、旋耕装置

12年

17

田间搬运机

功率4kW以下

10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货箱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功率4kW(含)—6kW以下

17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货箱

10年

功率6kW(含)以上

23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货箱

10年

18

育秧(苗)播种设备

生产率200(含)—500盘/h

1200

机架、铺土装置、播种装置、覆土装置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生产率500盘/h(含)以上

2100

机架、铺土装置、播种装置、覆土装置

10年

19

微型耕耘机

功率4kW以下微型耕耘机

350

机架、发动机、传动装置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功率4kW及以上微型耕耘机

400

机架、发动机、传动装置

10年

20

田园管理机

功率4kW以下田园管理机

350

机架、发动机、传动装置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功率4kW以上田园管理机

400

机架、发动机、传动装置

10年

21

加温设备(热风炉)

总供热量0.1163MW及以上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

800

机架、送料装置、料仓、鼓风风机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总供热量0.01163MW及以上生物醇油燃料热风炉(不含热交换器)

400

机架、热风机、燃料贮料室

10年

总供热量0.1163(含)—0.3489MW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含热交换器)

1600

机架、送料装置、料仓、热交换器

10年

总供热量0.3489(含)—0.52335MW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含热交换器)

3000

机架、送料装置、料仓、热交换器

10年

总供热量0.52335(含)—0.87225MW生物质颗粒燃料热风炉(含热交换器)

7300

机架、送料装置、料仓、热交换器

10年

22

轨道运输机

轨道运输机主机(电动机)

1550

机架(含传动装置)、电机、锂电池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轨道运输机主机(汽油机或柴油机)

1100

机架(含传动装置)、发动机

10年

23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容积0.5(含)—1m³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搅龙式结构刀具)

4300

箱体、刀具(搅龙式)、刀辊电机、加热装置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容积0.5(含)—1m³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多片非连续式结构刀具)

8000

箱体、刀具(多片非连续式)、刀辊电机、加热装置

10年

容积1(含)—2m³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多片非连续式结构刀具)

12600

箱体、刀具(多片非连续式)、刀辊电机、加热装置

10年

容积2m³及以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多片非连续式结构刀具)

16100

箱体、刀具(多片非连续式)、刀辊电机、加热装置

10年

24

茶叶揉捻机

揉桶直径35(含)—50cm揉捻机

700

机架、揉桶、揉盘、电机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揉桶直径50(含)—60cm揉捻机

1000

机架、揉桶、揉盘、电机

10年

揉桶直径60cm及以上揉捻机

1600

机架、揉桶、揉盘、电机

10年

25

茶叶烘干机

烘干面积10㎡及以上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4600

机架、送料装置、烘板或网带、风机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

茶叶杀青机

滚筒直径80cm及以上杀青机

1300

机架、滚筒、供热装置、电动机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燃气式杀青机

1000

机架、滚筒、供热装置、电动机

10年

27

茶叶做青机

综合做青机

1300

机架、滚筒、回转电动机、风机

10年

该类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有效摊叶面积≥25m²链板循环式茶叶萎凋机

8500

机架、送料装置、链板、供热装置、风机

10年

附件2

           

2025年福建省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主要部件

使用年限(参考)

备注

1

播种机

2行及以上,手扶式

450

机架、排种器

10年

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补贴额标准,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行以下,非手扶式

900

机架、排种器

10年

6行(含)以上,非手扶式

1800

机架、排种器

10年

2

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3(含)—0.5kg/s(含)

37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补贴额标准,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4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1—3kg/s(含)

82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3-4kg/s(含)

109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4kg/s以上

165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2行,13马力(含)以上

6075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1080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26250

机架、发动机、轮毂或履带驱动轮、变速箱、割台

12年

3

水稻插秧机

2行手扶步进式

1110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补贴额标准,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行手扶步进式

1725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2325

机架、发动机、轮毂、插植装置

8年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24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4—5行四轮乘坐式

81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6—7行四轮乘坐式

12675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14700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插植装置

10年

4

水稻抛秧机

6行(含)以上四轮乘坐式

12675

机架、发动机、轮毂等行走装置、变速箱、抛秧装置

10年

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补贴额标准,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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