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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政策公开

来源: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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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城财〔2021〕136号)

  2.补助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3.补助内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

  4.补助标准:

  ①加大产业帮扶基地建设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当年度以来直接带动5人(含)以上脱贫对象稳定就业的生产性产业帮扶基地,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奖励可与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叠加,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

  ②对当年度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手工业加工、商品销售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省级(含)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

  5.申报程序:按照“镇村摸底排查、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补助资金发放并公示”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2687688(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2686709(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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