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莆卫政法发明电[2019]21号文件精神,我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供水单位进行摸底核查,全面掌握本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本底情况,建立完善基本信息档案,督促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2019年1至3月,我所共出动人员25人次,车辆8辆次对辖区内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办证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检测人员培训情况;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建立及污水事件应急制度落实情况;供水设施防护措施、水质净化及消毒情况;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情况及水质监测情况;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许可批件索证备案等情况。
第一季度,我所还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这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采样检测,检测项目含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值、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锰、铁、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铬(六价)、亚硝酸盐、氨氮、硝酸盐、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等。每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均对其出厂水、末梢水进行采样,合计共检测样品21份,合格率为100%。
城厢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