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林业局:
因莆田荔城—庄边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涉及使用林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区自然资源局经过审查材料并派员现场查验,提出如下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莆田荔城—庄边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经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300201907043号)和《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准莆田荔城—庄边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的批复》(莆发改审〔2019〕18号)。该项目建设110千伏架空线路18.2千米,其中单回架空路线长2.9千米,双回架空路线长15.3千米;配套建设通信工程。项目涉及荔城区、城厢区和涵江区,其中使用城厢区林地面积0.0187公顷。莆田荔城—庄边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属于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我区常太镇利车村,符合莆田市城厢区城镇规划。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需使用我区常太镇利车村集体林地面积0.0187公顷。项目区权属清楚,不存在争议。按使用林地类型分:均为用材林地。按地类分:均为乔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一般商品林。按林地保护级别分:均为Ⅱ级保护林地。该项目涉及采伐林木蓄积量为0.9立方米。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界定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位于东圳重点生态区位(代码0523),无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点)、森林公园林地、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一般湿地、风景名胜区林地、沿海基干林带、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符合《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四、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今年已上报使用林地项目6个,拟使用林地46.3928公顷,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由莆田市林业局统筹安排。
五、现场查验和公示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于2019年8 月13日组织现场查验。经查验,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场一致。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的情况,现场查验情况详见《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于2019年8月14日-8月20日在常太镇利车村村委会,将该项目拟使用该村林地的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六、初步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符合《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亦符合国家林业局35号令及我省贯彻意见等相关规定的用地条件,申报材料齐全,我局拟同意其使用林地,现予以上报。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2日